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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原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程序

2013-07-16 08:04:04 字号: | | 【 打印 】

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全面建立和进一步完善全省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制度意见〉的通知》(吉政办发[2010]16号)、《松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市直事业单位补员实行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松政发[2007]38号)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应在编制和岗位结构比例限额内,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公开招聘工作由市政府人社行政部门统一组织实施,职能科室和所属有关单位分别承担相关具体工作任务。具体程序如下:

一、编制招聘计划

(一)由用人单位负责编制。首先到编制部门核定空编,开具空编及允许使用空编证明,根据工作需要及岗位要求情况制定招聘计划。主要内容包括:招聘的岗位及条件、招聘的时间、招聘人员的数量、采用的招聘方式等。

(二)主管部门审定。招聘计划要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审核。

(三)人社行政部门核准备案。由主管部门将招聘计划报人社行政部门进行核准并备案。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招聘计划直接报人社行政部门核准备案。

二、制定工作方案

(一)由用人单位制定招聘工作方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方案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单位的财政预算管理方式、编制执行情况、人员岗位结构比例情况;招聘的岗位人数,所需资格条件;招聘的时间和办法等。

(二)主管部门审定。市直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招聘工作方案,由主管部门审定。

(三)人社行政部门核准。市直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招聘工作方案,由主管部门审定后,报人社行政部门核准;市直属事业单位的招聘方案,直接报市政府人社行政部门核准。

三、发布招聘公告

(一)由人社行政部门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统一发布。招聘工作方案经核准后,由人社行政部门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主流媒体和市人才市场网站统一发布招聘公告。

(二)由人社行政部门通过相对固定的主流媒体和政府网站向社会发布。

(三)招聘公告的内容。招聘公告应当载明用人单位情况简介、招聘岗位、招聘人员数量及待遇;应聘人员条件;招聘办法;考试、考核时间(时限)、内容、范围;报名方法等需要说明的事项。4、发布招聘公告的期限。发布公告期限一般不少于7个工作日。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报名可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两种方式。网上报名在人社行政部门指定的网站进行,一般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会同人社行政部门共同组织在网上报名。现场报名在人社行政部门的统一指导下,按规定时间在指定地点组织报名。

(二)报名时间。一般在招聘公告发布日期结束后即可进行报名,根据实际情况,报名期限为1-3天。

(三)报名要求。报名者须填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和有关材料原件,以及复印件一式一份、3张近期同底小2寸免冠照片,应届毕业生须提供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四)资格审查。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和人社部门共同负责,并确定符合条件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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