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河县2011年卫生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为适应我县卫生事业发展需要,进一步吸纳优秀人才从事医疗卫生工作,不断提高全县医疗服务水平,根据《柳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经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为使招聘工作有序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卫生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5名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其中,疾病预防控制中心3名,中医医院22名(详情见招聘岗位设置表)。
二、招聘原则
1、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2、实行“设定岗位、对口报名、统一考试”的原则。
3、采取笔试、面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三、招聘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卫生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修养,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近两年内未发生过医疗技术事故。
2、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知识和较强的专业技能。
3、报考人员应具备全日制专科以上学历,专科学历同时需具备相应执业资格,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可暂不要求。(详见招聘岗位设置表)。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医疗岗位工作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
1、全县统一报名时间:2011年10月10日—10月12日。
2、报名地点:柳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人力资源市场)。
3、报名时须携带的证件: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须持本人正式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相应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同时携带3张近期小2寸同底版免冠彩色照片。
4、岗位确定:按照岗位数与报考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核定招考计划。报名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将按照1:3的比例逐步核减招聘岗位数量,直至取消。
5、经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向报名者每人收取报名费、考务费240元。
五、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不及格者不能进入面试。
考试内容
卫生类:
(1)基础理论和基本知识。内容包括:解剖、病理、药理、生理、生化、组织胚胎、流行病、微生物、免疫学、诊断学等(40分);
(2)专业知识、实践技能(55分);
(3)医学相关的法律法规(5分)。
财会类:
(1)会计基础知识;
(2)会计实务。
卫生事业管理类:
(1)卫生事业管理基础知识;
(2)卫生事业管理专业知识。
2、面试
面试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在笔试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满分100分。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合并计算为总成绩,满分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各占40%。对于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照笔试、面试成绩的顺序择优确定名次。如果考生放弃拟聘资格,则在后续考生中择优递补。
3、考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2011年10月16日 考试地点:柳河县实验小学
面试时间:2011年10月22日 考试地点:柳河县实验小学
六、体检、考核、聘用
1、对考试成绩在及格线以上人员,依据成绩,以1:1的比例按报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人选确定后,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医院,统一组织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出现体检不合格的依次递补。
2、体检合格后,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局组成考核领导小组,专门负责考核工作。经体检、考核合格的,最终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并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后,按照柳人联字[2006]2号文件要求,用人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任合同,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合同鉴证并实行人事代理,核定档案工资等手续。
3、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考试纪律
1、通知时效:招聘工作期间,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出考试、体检及其它通知的规定时限内,不按时到场者视为自动放弃。
2、为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凡在招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律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空缺岗位,顺延聘用同一岗位下一名及格线以上人员。如果顺延人员不符合条件的,则取消该招聘岗位。
3、从事招聘工作人员与考生有回避关系的应实行公务回避。对应回避而不回避的以及在招聘过程中违反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咨询电话:7252306 7223541
附:2011年柳河县卫生系统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设置表
柳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柳河县卫生局
二0一一年八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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