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延边州直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初任培训的通知
州直各委、办、局:
为进一步提高州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根据《延边州州直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办法》规定,现就2011年州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初任培训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标
初任培训以提高政治理论素养、增强工作能力和提升综合素质为目标,在新形势和新任务要求下,紧密结合我州实际,使新聘用人员熟悉事业单位性质、任务及工作特点,充分了解“十二五”规划及我州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战略,力求让聘用人员尽快适应岗位需要。
二、培训对象
初任培训对象为2011年州直事业单位招聘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人员。
三、培训主要内容
初任培训坚持集中讲授与自学讨论相结合,专题讲座与案例分析相结合,课堂教学与兴趣小组相结合,做到教学相长,学有所获,学以致用。
(一)“三热爱”(爱国家、爱延边、爱单位)与职业道德教育;
(二)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三)公务人员能力与公务礼仪;
(四)公文写作。
四、培训时间、地点
培训时间为2011年9月28日至2011年9月30日,培训地点为州委党校(州行政学院),报到时间为2011年9月28日上午8:00,考生须携带近期免冠小二寸照片一张(红底、蓝底皆可)。
五、考核内容及标准
初任培训将对所有学员学习情况进行考试和考核。对考试、考核合格者,发放《州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初任培训结业证》,作为招聘人员转正、定级依据。招聘工作人员初任培训不合格或未接受培训的,暂缓定级或不予定级。
六、收费标准
培训费由州委党校(州行政学院)统一收取,每位学员培训费120元。
七、组织实施
1.招聘工作人员初任培训工作,由州委组织部和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
2.请州直各用人单位按下达的计划做好相关工作,确保每位招聘人员准时参加培训。
3.培训班采取全脱产、封闭式管理,要求学员一律不得请假,如有特殊情况,必须由学员所在单位和主管局向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书面请假。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千 日 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433-2879039
罗秋月 州委党校 0433-5019012
附件-2011年州直事业初任培训名单.xls
中共延边州委组织部 延边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