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延吉市卫生系统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了满足延吉市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根据《延吉市事业单位人员公开招聘办法》(延市政办发[2006]13号)文件精神,市机构编制办公室、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局决定,卫生系统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11年延吉市卫生系统事业单位计划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9名。有关具体招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详见《2011年延吉市卫生系统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岗位及招考条件》。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符合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中医医生:
(1)、大专以上学历;
(2)、性别不限;
(3)、取得医师资格证书;
(4)、年龄40周岁(含40周岁)以下。
公卫医生:
(1)、本科以上学历;
(2)、朝鲜族、性别不限;
(3)、取得公卫医师资格证书;
(4)、年龄40周岁(含40周岁)以下。
护士:
(1)、全日制中专以上学历;
(2)、取得护士资格证书;
(3)、性别不限;
(4)、年龄在30周岁(含30周岁)以下。
检验师:
(1)、大专以上学历;
(2)、性别不限;
(3)、年龄在30周岁(含30周岁)以下。
财会人员:
(1)、大专以上学历;
(2)、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3)、性别不限、年龄35周岁(含35周岁)以下。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被辞退的工作人员;按照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的人员。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办法
(一)报名时间:报名时间为2011年7月2日至4日。
(二)报名地点:延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科(市人社局5楼),联系电话:人社局:2368147;卫生局:2516951。
(三)报名办法:报名均为现场报名,可以代报。应聘人员只允许选择一个岗位报考。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填写的《延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资格审查表》一式二份(表格从延吉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下载,用A4纸打印。);
2、报名人员要提交毕业证(应届毕业生携带学生证、学校证明)、临床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护士资格证)、身份证和其他相关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4、近6个月内红底1寸红色免冠正面照片3张;
5、报名采取定向报名方式,每人报一个岗位;
6、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发放准考证时间及地点
(一)、发放准考证时间:2011年7月7日。
(二)、地点:延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科,联系电话:2368147。
五、笔试科目
临床医生考试科目:医学临床“三基” 训练;公卫医生考试科目:公共卫生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实践能力;中医科目:中医内科学;护士考试科目:护理三基训练;检验师考试科目:临床医学检验技术(士)职称考试;财会考试科目: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教材。
六、招聘考试时间、聘用办法
2011年延吉市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等方式进行。笔试时间为7月10日8点30分至10点30分。面试时间为7月13日。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笔试满分为100分。及格分数线为60分。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招聘岗位人数与岗位报考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岗位计划。笔试成绩在延吉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进行公布。考试无指定用书,不提供考试资料,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二)、面试
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参考人数确定。面试采取专业技能测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素质和相关能力。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及格线为60分。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七、确定拟聘人选
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50%。并且,计入考试总成绩,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按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考核。如考生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人选。
八、报名考试费用
报名费25元,考务费65元,进入面试的人员另收面试费80元。
九、考核、体检和公示
根据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录用公务员体检有关规定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对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拟录聘人选资格,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考核合格者,应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对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通过延吉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对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有反映但经核实不影响的,根据《延吉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办法》,办理聘用手续。
十、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延吉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WWW.yJrc.net.on)为本次招聘考试的工作网站,有关考试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上述网站进行发布。
十一、招聘工作纪律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招聘人员工作的组织实施,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全程监督,确保公开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附件-2011年延吉市公开招聘计划.xls
延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O一一年五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