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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吉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31号)

2013-08-02 08:01:00 字号: | | 【 打印 】

为了满足省直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全面建立和进一步完善全省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制度的意见》(吉政办发〔2010〕16号)和《关于进一步完善省直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制度的意见》(吉人社字〔2009〕35号)文件精神,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吉林省商务厅决定,2010年吉林省商务厅直属事业单位拟第二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省博览事务局是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职能为:构建合作平台展示区域形象,促进共同发展。承担中国吉林·东北亚投资贸易博览会的组织策划、宣传推介、境内外联络、招商招展、展会等日常工作,开展与国际投资促进机构的联络、交流与合作,承担东北亚博览会网的网站建设与日常管理工作等。

省商务外事服务中心是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职能为:拓展我省与驻外经商参处及国际组织的联系渠道,承担与商务系统外事活动有关的事务工作。

省商贸服务业发展办公室是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职能为:宣传国家商贸服务业的相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行业标准;拟定行业发展规划,组织企业开展业务交流;负责业内相关资质评定,指导相关行业协会开展工作;收集整理行业相关数据,分析运行情况,推进吉菜研发、产业化工作。

省国际商务学校是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职能为:为全省商务系统提供干部培训,并为全省外经贸事业培养在校学生。

二、招聘计划

本次省商务厅直属事业单位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4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2010年吉林省商务厅直属事业单位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5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4、身体健康。

(二)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学历、专业等其他条件(见附件1)。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3、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含2011年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由吉林省商务厅人事处受理。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10年12月6日至7日9时—16时。

2、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吉林省金茂商务会馆6310室(长春市宽城区呼伦路7号,省政府后侧)。联系电话:0431-82660500转6310。

(三)报名要求:

1、报名者须填写《2010年省商务厅直属事业单位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可从网上下载打印填写),并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和有关材料原件,以及复印件一式一份、3张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3、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临时通知有关事宜。

(四)资格审查及缴费

报名时由省商务厅人事处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现场确认。资格审查通过的,现场缴纳报名费用。

(五)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及要求

时间:2010年12月10日9时至16时。

地点:吉林省金茂商务会馆6310室(长春市宽城区呼伦路7号,省政府后侧)。

要求:考生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领取准考证,现场缴纳笔试费用。

(六)开考比例(见附件1)

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六、招聘考试

(一)笔试

1、笔试时间:

考生的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准考证。

2、笔试方式: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省国际商务学校环境艺术设计教师岗位主要测试教育学和心理学知识;省博览事务局招商招展岗位、省商务外事服务中心外事服务岗位、省商贸服务业发展办公室计算机应用岗位主要测试商务综合基础知识,包括文字综合能力、英语水平和协调沟通能力等,以主观试题为主。笔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不设及格分数线。笔试成绩在省商务厅网站(http://www.jldofcom.gov.cn)进行公布。

(二)面试

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参考人数确定。报考同一岗位笔试成绩并列进入1:3比例的考生,一并列为面试人选。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满分100分,及格线60分。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和方式由省商务厅人事处另行通知。面试前,由省商务厅人事处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及格线60分。其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45%、55%。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七、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计划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试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体检工作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组织,在指定的医院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的,由招聘单位对其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及格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jl.gov.cn)和省商务厅网站(http://www.jldofcom.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九、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在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jl.gov.cn)、省商务厅网站(http://www.jldofcom.gov.cn)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招聘公告发布网站,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

0431—85636847 (省商务厅人事处)

报名仲裁及监督举报电话:

0431—88690916(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附件:

2010年吉林省商务厅直属事业单位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相关附件1-2.rar 2010年吉林省商务厅直属事业单位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相关附件1-2.rar (22.17 KB)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吉林省商务厅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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