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吉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8号)
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全面建立和进一步完善全省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制度的意见》(吉政办发〔2010〕16号)和《关于进一步完善省直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制度的意见》(吉人社字〔2009〕35号)文件精神,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吉林省测绘局决定,吉林省测绘局直属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招聘单位为吉林省第一测绘院、吉林省第二测绘院、吉林省地理信息工程院、吉林省基础地理信息中心,四个单位均为吉林省测绘局直属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全省重大工程项目中的工程测量、航空摄影测量、地籍测绘、房产测绘、管线测绘、行政区域界线测绘、地图编制、地图数字化、地图印刷等工作;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各个领域提供测绘技术支持与应用服务;从事测绘新技术的研究、开发与应用。
二、招聘计划
本次吉林省测绘局直属事业单位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6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2010年吉林省测绘局直属事业单位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5年9月30日以后出生);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4、身体健康。
(二)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学历、专业等条件。具体要求见附件1。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由吉林省测绘局人事处受理。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10年11月27日8:00— 14:00。
报名地点:武汉大学工学部体育馆(武汉市珞喻路129号)
联系人:张文清,联系电话:15104460925
邓新春,联系电话:15543490772
(三)报名要求:
1、报名者需现场填写《2010年吉林省测绘局直属事业单位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可从网上下载打印填写),并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成绩单等材料原件,以及复印件一式一份、3张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
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临时通知有关事宜。
(四)资格审查
由吉林省测绘局人事处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现场确认,并通知参加招聘考试时间。
六、招聘考试
招聘岗位计划数与实际报名人数达到1:4(含1:4)以上比例的招聘岗位,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招聘岗位计划数与实际报名人数达不到1:4比例的招聘岗位,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相应的测绘基础知识。笔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不设及格分数线。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二)面试
依据笔试成绩按招聘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报名人数确定。免笔试的,直接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满分100分,及格线60分。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前,由招聘单位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成绩,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其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45%、55%。免笔试的,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成绩。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试成绩在吉林省测绘局网站(http://chj.jl.gov.cn/)进行公布。
七、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按照招聘计划1:1比例在及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试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下同)。体检工作由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组织,在指定的医院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的,由用人单位对其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成绩在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jl.gov.cn)、吉林省测绘局网站(http://chj.jl.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九、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审批聘用时均须提供报考岗位所要求层次的学历学位证书,未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
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jl.gov.cn)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招聘公告发布网站,请各位考生注意查询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0431—82701040 (吉林省测绘局人事处)
报名仲裁及监督举报电话:0431-88690916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附件: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吉林省测绘局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