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集安市医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实施方案
为适应市医院卫生事业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吸纳优秀人才,从事医疗卫生工作,充实市医院卫生力量,提高医疗卫生服务水平,根据中共集安市委组织部、集安市人事局《关于集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集人联字[2008]3号)精神,决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为使集安市医院招聘工作有序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岗位和计划
根据集安市医院编制和专业情况,市医院招聘5名专业技术人员(详情见招聘岗位设置表)。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实行“专业对口报名”的原则。
(三)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三、报名资格条件
(一)拥护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卫生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修养,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二)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知识和较强的专业技能。
(三)护理岗位具有全日制卫生专业学校毕业的大专以上学历,同时具备护士执业证书人员(注:在网上查到成绩合格的人员算具备护士执业证书条件)。
(四)临床医学专业具有全日制医学院校毕业的本科以上学历。
(五)财会专业应具有本科学历(或同等学历),并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
(六)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要求的身体条件,截止2009年末,年龄在35周岁以下者(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公告时间,报名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
(一)公告时间:2010年8月10日——2010年8月19日。
(二)报名时间:2010年8月20日——2010年8月22日。
(三)考试时间:2010年8月28日9点到11点。
(四)报名地点:市政府四楼会议室(422房间)。
(五)报名资格审查
应试人员必需持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人事档案、5张近期2寸同底免冠彩照。同时可提供相应执业资格证书原件。以上各证件复印4份。
(六)岗位确定
按照岗位数和报考人数不低于1:2的比例,核定招聘计划,招聘人数未达到1:2比例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七)考务费用
报名者每人交纳报名费、考务费280.00元。
(八)准考证领取
时间:2010年8月25日8:00——26日11:30。
地点:政务中心422室。
(九)咨询电话
人社局:6229275
卫生局:6224181
五、考试
考试采取闭卷方式统一进行,实行百分制。
1、医疗卫生类笔试内容:
(1)基础理论和基本知识。内容包括:解剖、病理、药理、生理、生化、组织胚胎、流行病、微生物、免疫学、诊断学等(40分)
(2)专业知识、实践技能(55分)
(3)医学相关的法律法规(5分)
以上考试参考教材及评分标准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第5版教材为标准。
2、财会类笔试内容:
会计基础知识和会计实务(95分),会计法(5分)。
3、考试地点:确定后另行通知。
4、考生必须持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
六、考试成绩计算方法
考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此外,在及格线基础上,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的人员加5分,具有护士执业证的人员加5分;考取国家承认会计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的人员加5分。
七、考核和体检
根据总分成绩,按照招考计划1:1的比例,按报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人员,成绩相同的以在集安市卫生系统服务时间长者优先。由人社局、监察局、卫生局组成考核小组进行考核。对考核合格人员,由卫生局、人社局指定医院统一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出现体检不合格的依次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
对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并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用人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定聘用合同,人社局进行合同签证,市人才服务中心实行人事代理,同时核定档案工资手续。试用期为六个月,不合格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九、考试纪律
(一)通知时效:招考工作期间,在市人社局、卫生局发出考试、体检及其它通知的规定时限内,不按时到场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为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凡在招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律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空缺岗位,顺延聘用同一岗位下一名及格线以上人员。如果顺延人员不符合条件的,则取消该招考岗位。
(三)从事招聘工作人员与考生有回避关系的应实行公务回避。对应回避而不回避的,以及在招聘过程中违反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十、组织领导
附件:
集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集安市卫生局
二0一0年八月十日
附表:
市医院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设置表 序号 招聘岗位 招聘人数(人) 空编数 备注 1 临床医学专业 3 48 2 护理专业 1 3 财会专业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