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吉林省龙井市人民医院、市中医医院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实施方案
为加快我市卫生事业的发展,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根据《龙井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龙党办发〔2010〕22号),结合我市实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到我市工作。为使招聘工作有序进行,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坚持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实行“资格准入、公开招聘、考试考核、择优聘用”的办法,经过严格的基础理论知识考试、面试、择优聘用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二、招聘专业及名额
见《卫生系统2010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思想政治方面
1、政治思想表现良好,遵纪守法,品德端正,热爱卫生事业,身体健康,服从调配。
2、履行防病治病、救死扶伤、保护人民健康的神圣职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及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二)学历及资格要求
1、除护理专业以外学历均要求全日制普通院校医学类本科以上。
2、原则上所学专业与报考专业对口。
(三)加分条件:
1、朝鲜族考生加5分;
2、龙井籍(户口在龙井市的)加10分;
3、学生党员加5分;
4、省级优秀毕业生、在学期间获省级及以上“三好学生”(含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党团员,下同)加5分。
同时具备以上几个加分条件的考生(除第一项外),取最高加分项目,不累计加分。
四、招聘步骤和办法
(一)组织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应聘者须提供报考岗位所需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及有关证明原件(相关证件需复印件一份)和1寸红底免冠照片2张。
经审查符合岗位报考条件的,填写《卫生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报名登记表》,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填报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实者,取消报考资格。
报名地点:各相关单位人事科。
报名时间:2010年7月29日—2010年8月2日(节假日不休息)
每天上午8:30—11:00,
下午13:30—16:30
联系电话:市人民医院-3221441
市中医医院-3229002
报名费用:60元。
准考证领取时间:2010年8月3日下午13:30—17:00。
(二)组织考试
考核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按岗位招聘条件通过笔试、面试择优聘用。笔试和面试各为100分,笔试、面试成绩各按40%、60%计入总分,按总分从高到低确定聘用人员。如考生因本人原因,未按时参加考试,则按自动弃权处理。
1、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主要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及相关专业知识。
研究生学历以上的人员,如果专业对口符合本方案规定的可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考试时间:2010年8月4日9:00-11:00。
考试地点:以准考证所定的地点为准。
2、面试
①以笔试成绩的得分情况,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参加面试比例为1:3,若最后一名为并列分数,则一并进入面试)。
②面试时间:2010年8月5日9:00。
③面试地点:各招聘单位。
(三)体检工作
体检工作根据《龙井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办法》进行。对体检合格者,由招聘单位另行公布拟聘用人选名单,公示期为7天,若入围者体检不合格,择优递进补充相应名额。
(四)聘用
公示无异议,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编办,办理相关手续。上岗人员一律实行编内聘用制,由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书》,经人事劳动部门鉴证后合同生效。被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正式聘用人员原则上三年内不得流动,否则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五、待遇及管理
在试用期内,对不合格或严重违法违纪者予以解聘。聘用人员聘用期间享受单位在职同类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同等待遇。
对在三年之内未取得相应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一律不得续聘,在签订聘用合同时不能提供档案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六、有关要求和说明
各相关单位和人员要高度重视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严肃人事工作纪律,严格按规定办事,工作中要接受群众监督,严防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现象发生。
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处理。本方案由本次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