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吉林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9号)
为满足省直事业单位用人需要,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省直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制度的意见》(吉人社字〔2009〕35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委党校(省行政学院)决定,2010年省委党校(省行政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0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招聘单位为中共吉林省委党校(吉林省行政学院),主要职责是:在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政府直接领导下培养党员领导干部、理论骨干和公务员的综合性干部教育培训学校,是省委的一个重要部门。学校现有10个教研部,即哲学、经济学、政治学、中共党史党建、社会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法学、现代科技和基础教研部;有3个研究所,即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所、经济与社会发展战略研究所、吉林省行政科学研究所; 6个教学辅助单位,即《长白学刊》编辑部、《行政与法》编辑部、图书馆、多媒体教学中心、信息网络管理中心、中央党校出版社吉林分社(教材采编发行中心)。我校是全国首批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的三所省级党校之一,现有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共党史党建、政治经济学三个专业硕士学位授予权。目前,学校不仅拥有良好的教学环境和先进的教学设施设备,而且拥有一支积极进取、奋发向上的优秀团队,在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促进吉林经济社会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招聘计划
2010年省委党校(省行政学院)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0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中共吉林省委党校(省行政学院)201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5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4、身体健康。
(二)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学历、专业等其他条件(见《中共吉林省委党校(省行政学院)201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3、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由省委党校(省行政学院)人事处受理。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10年5月4日9时至5月10日16时。
2、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报名地点:长春市前进大街1299号吉林省委党校(省行政学院)人事处(办公楼四楼421房间)。
联系人:喻老师
报名电话:0431-85885020
传真:0431-85885015
电子信箱:yql19700115@sina.com
(三)报名要求:
1、报名者须填写《中共吉林省委党校(省行政学院)201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可从网上打印填写),并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和有关材料原件,以及复印件一式一份、3张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进行现场报名。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每名报名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3、外地报考人员可先将报名表及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和有关材料的复印件通过传真(或扫描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报名,报名后经资格审查合格后送达相关证件原件。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临时通知有关事宜。
(四)资格审查及缴费
由省委党校(省行政学院)人事处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现场确认;通过资格审查考生现场缴费。外地报考人员资格审查结果,采取电话方式通知。
六、面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由省委党校(省行政学院)组织,直接进行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满分100分,及格线60分。面试时间和地点由省委党校(省行政学院)另行通知。面试前三天,由省委党校(省行政学院)人事处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
面试成绩在省委党校(省行政学院)网站(http://www.jldx.gov.cn)进行公布。
七、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生面试成绩,按照招聘计划按1:1比例在及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工作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组织,在指定的医院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的,由省委党校(省行政学院)对其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在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
经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jl.gov.cn)和省委党校(省行政学院)网站(http:// www.jldx.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九、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在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应届毕业生报考人员,审批聘用时均须提供报考岗位所要求层次的学历学位证书,未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hrss.jl.gov.cn)、省委党校(省行政学院)网站(http:// www.jldx.gov.cn)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信息发布网站,请各位考生注意查询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
0431-85885020 、85885018 省委党校(省行政学院)人事处
报名仲裁及监督电话:
0431-88690916(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附件: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中共吉林省委党校(省行政学院)
二〇一〇年四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