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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延边州州直事业单位招聘实行员额经费管理工勤人员公告(1号)

2013-07-07 00:04:04 字号: | | 【 打印 】

2013年延吉事业单位网校辅导课程

根据《关于州直机关(参公单位)及事业单位实行员额经费管理的新补充工勤人员有关问题的意见》(延州人社联发〔2012〕11号)精神,延边州民政局直属事业单位延边社会福利院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实行员额经费管理工勤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实行员额经费管理工勤人员5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要求详见附表1)。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有岗位职责所需要的能力;

4、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

5、符合招聘计划提出的基本要求;

6、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95年3月29日至1977年3月29日期间出生),招聘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按招聘岗位要求确定。年龄计算时间点均以3月29日为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按照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方法

(一)报名时间

2013年4月8日至10日,上午9:00至下午16:00。

(二)报名地点

延边州民政局二楼会议室(延吉市爱丹路3099号)。

(三)报名方法

采取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现场缴费的方法。

1、报考人员(委托代理人)报名时,报名需提供下列材料:

报考人员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原件(应届毕业生携带学生证、学校证明)及复印件1份;近期(6个月内)1寸同一底片(红底)免冠证明照3张;《延边社会福利院公开招聘员额管理工勤人员报考登记表》(附件2),登记表可在延边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www.jlyb.lss.gov.cn),用A4纸打印;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名的证明。

2、报名原则上要求本人亲自报名和填写相关信息,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如因特殊情况请他人代为填写报名信息的,视为应聘人员本人填写,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关责任。

3、报考人员按报考条件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考生一经报名缴费,除被取消报考招聘计划岗位的考生外,不得改报其他岗位。

(四)资格审查

用人单位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名应聘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应聘资格和条件等进行审查,审查不合格的不予报名。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材料不齐或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五)缴费方式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现场缴费,报名费每人25元,参加笔试人员笔试考务费60元;除取消报考招聘计划岗位外,报考费不予退还。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科目为通用知识测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一般常识的掌握程度。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时在网上公示,应聘人员凭《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考生需准备黑色碳素笔、2B铅笔和橡皮。

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在网上公布。

(二)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对象。笔试成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

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的,取消进入体检资格。

考生面试顺序通过抽签决定,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在网上公布。

(三)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总成绩在网上公示,总成绩末位并列的,面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

五、体检

面试结束后,用人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名,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因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缺额的,根据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人员。

体检在州级医院进行,由用人单位统一组织,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考察

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考察为不合格,取消其拟聘用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4、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6、在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七、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网上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工作。

八、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待遇。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报到,逾期未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签订聘用合同后20个工作日内到州人社局审核备案。

九、工资、社会保险

公开招聘实行员额经费管理工勤人员的工资,依据延吉市最低工资标准两倍核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个人承担部分从本人工资中扣除,单位承担部分由州财政局核定,由用人单位缴纳各项保险;不核定其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和个人取暖费。

十、有关要求

公开招聘工勤人员工作中纪检部门全程参与公开招聘工作,加强对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应聘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回避制度,确保招聘工作公正、公平。如出现违纪违规情况,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十一、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延边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为本次招聘考试的工作网站,有关考试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上述网站进行发布,请注意查询。

政策咨询电话:州民政局党办0433-2355008

附件:延边社会福利院公开招聘员额管理工勤人员计划表.doc
 

延边社会福利院
2013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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