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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2013年吉林省辽源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计划的通知

2013-07-07 16:04:44 字号: | | 【 打印 】

【网校课程】2012年吉林省事业单位招聘辅导简章

各县(区)党委组织部、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加强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管理工作,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更加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根据《关于全面建立和进一步完善全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制度的实施意见》(辽办发[2010]40号)和《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期间严格执行空编管理及公开招聘人员规定的意见》(吉厅字[2012]3号)精神,现就做好2013年全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计划的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全市除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含由组织部门管理的已申请参公单位)、自收自支事业单位、超编事业单位外,均列入2013年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计划申报范围。

二、申报程序

(一)招聘单位申报。招聘单位根据本单位职能履行情况、编制情况、岗位空缺情况和实际工作需要,向主管部门申报招聘计划,填写《201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申报表》。

(二)主管部门审核。按照招聘单位申报情况由主管部门集中编制招聘计划。并详细填写《201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资格条件汇总表》。

(三)同级组织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机构编制部门核准。同级机构编制部门核准计划后向省编办提出空编使用申请,由省编办审核批复。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省编办批复的招聘计划,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组织实施招聘工作。

招聘计划包括:招聘单位的经费来源、编制情况、各类岗位数额、已聘人员情况及岗位数额情况;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和所需资格条件等。

三、申报时间

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必须于2013年3月25日前将2013年招聘计划报送同级组织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机构编制部门核准。

四、工作要求

(一)在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期间,采取公开招聘的方式补充事业编制人员,主要是满足公益类事业单位的工作需要。

(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各部门、各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纳入议事日程,及时准确编制、报送招聘计划。以后每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如无特殊情况将不再单独下发通知,申报时间为每年3月25前。

(三)各县(区)招聘计划,经省编办批复后报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附件:201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申报表.xls
 

201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资格条件汇总表
 

二 〇 一 三 年 三 月 六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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