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吉林省政法干警考试体能测试通知
报考吉林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公安机关民警职位的各位考生:
现就体能测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体能测试时间
2012年8月24日9:00至16:00;
2012年8月25日9:00至16:00;
2012年8月26日9:00至11:00。
二、体能测试地点
东北师范大学田径场,长春市净月区博硕路498号(临近净月大街,东北师大人文学院正门东行1000米)。
乘车方式:可乘120路公交车到东北师大新校站;可乘轻轨3号线到东北师大站。
三、体能测试所需证件及物品
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2、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考生报名信息表》;
3、参加体能测试应穿着适宜的运动鞋、运动服。
四、注意事项
(一)对身体素质达不到规定体能测试标准的考生,可以不到现场参加体能测试,按照自动放弃报考资格处理。
(二)因身体健康原因不宜参加体能测试的,须在测试前提出,否则因参加体能测试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三)在体能测试过程中,考生感觉本人身体不适的,应立即向工作人员提出,终止体能测试,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四)考生在参加体能测试期间,要保管好随身物品,服从工作人员管理,保持良好秩序,不得使用通讯工具,不得带领陪同人员进入测试场地。
(五)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体能测试的,视为体能测试不通过。
吉林省公安厅
二〇一二年八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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