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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吉林长春市公安局治安协勤员招聘简章

2013-06-15 18:12:03 字号: | | 【 打印 】

为了进一步加强长春市治安巡逻防控工作,经长春市政府同意,长春市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治安协勤员32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一)治安巡逻防控岗位:招聘治安协勤员300名,男性,40周岁以下,身高170cm以上,高中以上学历,长春市城区、开发区(非农)户籍的公民。岗位职责:治安协勤员协助开展巡逻执勤和处置突发事件,预防和制止违法犯罪;协助公安机关维护治安秩序。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不具备执法资格,不参与执法。

(二)相关公安技术类岗位:招聘治安协勤员25人,男性,30周岁以下,身高170以上,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擅长计算机技术,长春市城区、开发区(非农)户籍的公民。岗位职责:协助公安民警开展公安网络监控、计算机信息管理以及110报警服务台接警工作。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不具备执法资格,不参与执法。

二、招聘条件

1、身高体重:身高不低于1.70米,体重50公斤以上。

2、视力:矫正视力均在4.8以上。

3、身体健康。

4、其他条件:体形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缺陷,无残疾、口吃、色盲、色弱、纹身、重度平跖足。

5、享受再就业优惠政策两年以上的人员(零就业家庭除外)不予报名。

三、招聘办法

(一)资格审核在资格审查的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二)体检、政审

体检参照原人事部、公安部《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报考者承担。

政审工作由长春市公安局具体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现实表现、道德品行、家庭情况和是否符合报考条件等。

(三)面试

面试内容分为综合素质及计算机应用相关知识和操作能力的测试等。

四、协勤员的管理和待遇

(一)统一按照长春市社会公益性岗位管理规定执行。

(二)聘用的协勤员月工资为1800元,五险一金按相关规定由政府缴纳部分与个人缴纳部分构成。

(三)协勤员上岗统一着协勤员制服。

五、报名程序

(一)需持证件

需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就业失业登记证、毕业证的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免冠彩色照片3张(小2寸)。

(二)报名时间

10月10日

上午:9:00-11:00下午1:00-16:00

10月11日

上午:9:00-11:00下午1:00-16:00

(三)报名地点:长春市人力资源市场一楼大厅。

(四)面试时间:2012年10月13日

咨询电话:0431-88953076

二〇一二年九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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