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吉林省辽源市公安局招聘文职人员10名公告
经市政府批准,辽源市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文职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辽源籍大专以上毕业生;
二、招聘计划
2012年辽源市公安局计划招聘合同制文职人员10人。
三、招聘条件
(一)男性,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2年8月15日后出生);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拟任岗位所需的工作能力;
(六)自愿从事文职人员工作,具有较强的忠诚奉献和吃苦耐劳精神,服从组织安排、分配;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直系血亲、配偶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等主要社会关系中有违法犯罪记录或正在被立案调查的;
2、本人有被开除公职、辞退的记录或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3、道德败坏,有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
4、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
5、现役军人及在校学生;
6、有其他不宜报考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步骤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2年8月27日至9月5日(每日8:30-11:30;1:30-16:30)
2、报名地点:市就业局二楼服务大厅
3、报名办法:采取现场报名与资格初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4、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家庭户口本、毕业证、就业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彩照一寸照片2张。
四、人员聘用
报名人员通过考试、政审和体检合格后录用,考试方式、内容,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录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期满考核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
五、工资福利待遇
聘用后的文职人员工资参照国家机关工勤人员标准评定,第一年每月工资约1800元,第二年每月工资约2000元,缴纳社会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所需资金纳入财政预算。
咨询电话:0437-6102059
辽源市公安局
二〇一二年八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