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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小学教育学考点与要点:教学

2013-07-23 16:36:23 字号: | | 【 打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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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是国家对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人员的基本要求,是公民获得教师职位、从事教师工作的前提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教师法》明确规定,凡在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必须具备相应教师资格,没有相应教师资格的人员不能聘为教师。教师资格法定凭证为《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教师资格证, 在全国范围内适用。为了使考生有效备考,河南硕文特整理河南教师资格考试资料。

  第六章教学(上)

  复习提要

  本章介绍了教学的概念、意义以及小学教学的任务,着重论述了教学过程的概念、特点和结构。

  知识点梳理

  1.教学的概念

  教学是教育目的规范下的、教师的教与学生的学共同组成的一种教育活动。教学是学校进行素质教育的基本途径。

  2.教学的意义

  第一,教学是传授系统知识、促进学生发展的最有效的形式。

  第二,教学是进行全面发展的素质教育、实现培养目标的基本途径。

  第三,教学是学校工作的中心环节,学校工作必须坚持以教学为主。

  3.小学教学的任务

  (1)引导学生掌握科学文化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

  (2)发展学生智力,培养学生的创造能力

  (3)发展学生体力,提高学生的健康水平

  (4)培养小学生高尚的审美情趣,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形成科学的世界观基础

  (5)关注学生的个性发展

  4.教学过程的概念

  教学过程是教师根据教学目的、任务和学生身心发展的特点,通过指导学生有目的、有计划地掌握系统的文化科学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同时身心获得一定的发展,形成一定的思想品德的过程。

  教学过程是一种特殊的认识活动,是实现学生身心发展的过程。学生个体的认识具有间接性、交往性、教育性,是教师领导下的认识,这是其特殊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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