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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考吉林省监狱、劳教所招录公务员(监狱劳教人民警察)年龄有关规定的通知

2013-08-03 16:07:12 字号: | | 【 打印 】

关于报考吉林省监狱、劳教所招录公务员(监狱劳教人民警察)年龄有关规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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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吉林省监狱、劳教所(监狱劳教人民警察)职位考生:


  根据《关于调整公安机关和监狱及劳动教养管理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招考年龄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115号)和中共吉林省委组织部、省公务员局《2012年全省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的有关规定,报考省直监狱、劳教所(监狱劳教人民警察)职位考生年龄要求如下:


  一般职位年龄限定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4年8月7日至1981年8月6日出生),病监医生和心理矫治职位为18以上、35周岁以下(1994年8月7日至1976年8月6日出生)。


  二O一二年八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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