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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公告

2013-08-27 00:09:19 字号: | | 【 打印 】

  根据《关于做好2011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吉人社联字〔2011〕30号)精神,决定从即日起部署吉林省2011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计划

  2011年全省计划招募380名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乡镇(街道)基层从事“三支一扶”(支医、支教、支农和扶贫),服务期限2年。

  二、待遇条件

  根据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部门《关于统筹实施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42号)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中办发〔2005〕18号文件的实施意见》(吉办发〔2005〕52号)等文件精神,参加吉林省2011年“三支一扶”计划的大学生享受如下政策待遇:

  (一)按月发放工作、生活补贴,每人每月1500元。

  (二)“三支一扶”大学生在基层服务期间,由服务单位所在地县(市、区)政府统一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医疗保险。

  (三)根据《关于开展从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试录取公务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52号)规定,中央和全省公务员考试每年安排一定比例用于定向招考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

  (四)全省县以上相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时,每年安排一定比例用于招考专业对口且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高校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要优先聘用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

  (五)“三支一扶”大学生所服务的事业单位有空编或有相对应的自然减员需补充人员时,可直接聘用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

  (六)到乡镇事业单位服务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满1年后,在现岗位空缺情况下,经考核合格,可与所在单位签订不少于3年的聘用合同。

  (七)“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选择自谋职业或自主创业的,享受《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若干政策的通知》(吉政发〔2009〕8号)规定的各项优惠政策,由人社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免费提供就业指导、就业推荐、创业指导等公共服务。

  (八)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3年内如报考硕士研究生初试总成绩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九)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专学历“三支一扶”大学生,可免试进入高等学校接受成人本科学历教育。具体办法按《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服义务兵役退役和下基层服务期满后接受本科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09〕6号)规定执行。

  (十)“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参加工作后,其在基层服务期限,计算为工龄。

  (十一)服务期满落实工作单位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其户口、档案原则上随工作需要流动;暂未就业的,户口应转入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档案应转至户籍所在地人社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或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代理。

  三、报名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吉林省内全日制普通高校2010届、2011届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吉林省籍2010届、2011届省外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岗位条件

  报考支医岗位的考生必须是医学类院校毕业生;报考支教岗位的考生必须为师范院校毕业生,或具有教师资格证书的非师范院校毕业生;报考其他岗位的考生所学专业应与报考职位要求相关或相近(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

  四、报名办法

  2011年三支一扶大学生招募报名和下载打印《准考证》等工作均通过网络方式进行。

  (一)网上报名

  2011年7月4日8:30—7月8日16:30,考生可登陆吉林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站(http://www.jlzkb.com/)进行网上报名。考生须网上填写信息,并上传近6个月内的正面免冠证件数码彩色照片,打印《吉林省2011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人员情况登记表》。上传照片前,请使用网上报名流程中提供的“照片处理工具”将照片处理成宽120×高160像素,以保证格式的正确。考生错报姓名、身份证号、报考单位、岗位等信息,责任自负。

  (二)现场确认及资格审查

  网上报名同时须到报考岗位所在市(州)、长白山管委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现场确认和资格审查(具体地点及联系电话详见附件2)。现场确认时,报考人员应携带3份网上打印的《吉林省2011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人员情况登记表》(附带3张未粘贴的近期小二寸免冠照片,与网上报名时的照片一致)及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执业资格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其中2011年应届毕业生在没有取得毕业证的情况下可提供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考生可登陆吉林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审查结果。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报名截止前可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它岗位。审查截止时间为7月8日16:30分,未改报、虽然改报但仍未通过的、因时间原因不能完成审查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报名资格,不再进行报名受理。所以,提醒各位考生,报名时间应尽量提前,因报名时间滞后而导致审查人员不能完成审查任务且已经到审查截止时间而影响考生报名的,责任自负。

  (三)打印准考证

  7月17日8:30—7月24日9:30,考生登陆吉林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站自行打印准考证。

  (四)相关事项

  1.每位考生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每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资格审查通过后不能再改报其它岗位。

  3.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招募资格。同时,对应考人员作弊行为经查实的,一律取消考试资格,情节严重的按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五、招募考试

  本次招募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此次考试设置一科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具体考试内容参照吉林省2011年公务员考试公共基础知识(综合知识),笔试不设及格线。

  笔试时间:2011年7月24日(周日)9:00——11:00

  考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考生考试时需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进入考场。

  笔试成绩可于7月28日后,登陆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http://hrss.jl.gov.cn/)进行查询,具体时间详见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公布的笔试成绩查询通知。

  (二)面试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募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参考人数确定。如招募岗位人员的笔试成绩相同,一并进入面试。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谈的方法进行。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请考生关注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

  面试前3天,由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募岗位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职业资格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

  经复审不符合招募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考试成绩计算方法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其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45%、55%,即折算后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分别为45分、55分。

  六、体检与公示

  在考试总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募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试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由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合格的,在吉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招募人选资格,并在考试总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组织培训、签订协议并上岗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招募条件的,取消其招募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在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招募的,经培训后组织签订协议并上岗。

  八、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为本次招募工作专用网站,有关招募考试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本网站进行发布,请注意查询。吉林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站为本次招募工作报名专用网站。

  政策咨询电话:0431-88690681(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就业促进处)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431—89995719(吉林省人事考试中心)

  此公告未尽事宜请及时关注补充公告。

  附件:

  1、吉林省2011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岗位情况一览表

  2、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人社局现场确认地址及联系电话


中共吉林省委组织部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吉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吉林省教育厅

吉林省财政厅

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吉林省卫生厅

吉林省农业委员会

共青团吉林省委员会

二O一一年五月十二日

  附件2: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人社局现场确认地址及联系电话

  (一)长春市人才交流开发中心,长春市安达街229号,人才市场1楼8号窗口

  联系人:战雪  联系电话:0431-88781545

  (二)吉林市人社局就业促进处,吉林市松江东路65号,市政府四号楼335房间

  联系人:张晓梅 联系电话:0432-62048586

  (三)四平市人社局就业促进科,四平市中央西路七道街与八道街之间,就业服务局一楼大厅

  联系人:李凤广  联系电话:0434-3266602

  (四)辽源市人才交流开发中心,辽源市西宁大路7号,就业服务局四楼人事代理部

  联系人:李桂东  联系电话:0437-5089160

  (五)通化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通化市东昌区新光路296号,人力资源市场一楼大厅

  联系人:张广德 电话:0435-3916913

  (六)白山市人才交流开发中心,白山市新华路2号,人才市场二楼大厅

  联系人:许传政 联系电话:0439-3250852

  (七)松原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松原市宁江区沿江西路635号(松原市公安局旁边),人才市场一楼大厅3号窗口

  联系人:范静雅 联系电话:0438-2285020

  (八)白城市人社局就业促进科,白城市中兴东大路2-21号,白城市人社局310房间

  联系人:姜永春 电话:0436-3209619

  (九)延边州人社局就业促进处,延吉市建工街500号,延边州人社局301室

  联系人:董文一 联系电话:0433-2879098

  (十)长白山保护开发区人力资源市场,池北区高级中学丁字路口北行50米(原白河博鳌饭店)

  联系人:任艳艳 联系电话:0433—5757866

  省人社厅就业促进处联系电话:0431-88690629、886906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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