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政府向基层选调3-5名公务员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选调机关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充实机关干部队伍力量,省政府办公厅决定面向全省党政机关,通过公开遴选的方式,选调国家公务员,具体内容如下。
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和数量
机关文字综合主任科员及以下职位3-5名。
二、选调人员的资格条件
(一)省内党政机关任正科级职务以下(含正科级)的国家公务员;
(二)35岁以下(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到40岁(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四)具有5年以上工龄和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从事文字综合工作3年以上,有较强的理论功底和文字综合能力,能够独立承担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综合性文字材料或重要文稿的起草工作;
(五)身体健康;
(六)与省政府办公厅工作人员无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公告在吉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jl.gov.cn)和12 月13日出版的《吉林日报》上发布。报名人员登录省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告栏目下载《省政府办公厅选调机关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填报后于12月19日16时前,通过互联网电子邮件传至jzbxd@jl.gov.cn。
办公厅人事监察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的,将通知其参加考试。
四、有关要求
考试包括笔试(计算机操作)和面试(笔试成绩合格并通过资格复审后,进入面试),根据两者成绩,综合考虑确定考察人选并进行考察,研究确定拟选调人员后,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依次递补。对体检合格的,进行3个月的试用。试用合格的,正式办理调转和任用手续,试用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
联系人:李明洋 张 伟 朱云志
联系电话:0431—88904985 88904688 88904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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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办公厅选调机关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