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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吉林政法干警考试面试人选资格复审通知

2013-09-22 14:57:15 字号: | | 【 打印 】

关于对2010年吉林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司法行政系统基层司法助理员

招录职位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2010年吉林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招录工作总体安排部署,目前此次笔试成绩和及格线已经发布。现就其中报考司法行政系统基层司法助理员招录职位的面试人选资格复审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人员范围。报考2010年吉林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司法行政系统基层司法助理员招录职位、笔试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并且笔试成绩在报考职位名次列入本职位招录计划3倍数额以内的人员。

  二、资格复审时间。2010年8月25日至8月26日,每日上午9时至下午16时。

  三、资格复审地点。吉林省司法厅机关办公楼12楼会议室,具体地址为长春市新发路992号。

  四、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一)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本人毕业证、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其中2008年和2009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还须提供毕业学校档案管理部门出具档案仍保留在原学校尚未就业的证明。

  (二)截止2010年6月服务期已满并考核合格经国家和我省选派的“四项目”(即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需提供毕业证、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服务合同原件、服务单位出具的证明和服务期满的考核材料。

  以上所需材料,需提供原件及1份复印件。

  五、有关要求。

  (一)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须按时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凡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面试资格。

  (二)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须带齐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凡材料不齐全的,不予资格复审。

  (三)报考司法行政系统基层司法助理员职位考生的联系电话在近期内须24小时保持开通。

吉林省司法厅

二〇一〇年八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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