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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吉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13-09-29 14:30:13 字号: | | 【 打印 】
为了满足省直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省直事业单 位人员招聘制度的意见》(吉人社字〔2009〕35号)精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环境保护厅决定,2010年吉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面向社会公开招 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吉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为隶属于省环境保护厅的事业单位,核定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94名。现环境监测中心站空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8名。吉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的主要职责是:为政 府进行环境与发展的综合决策提供数据依据,为环境管理和环境执法实施技术监督,为建设生态省和发展生态环保型效益经济提供技术依托。
  二、招聘计划
  2010年省环境保护厅所 属事业单位拟公开招聘初级专业技术岗位人员3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环境保护厅直属事业单位201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附 件1)。
  三、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5年5月1日 以后出生);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4、身体健康。
  (二)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学历、专业、实践能力等其他条件(见省环境保护厅直属事业单位201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3、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由省环境保护厅受理。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10年5月6日8时30分至5月11日 12时(双休日不受理)。
  2、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报名地点: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浦东路813号,吉林省环境 保护厅人事处(513房间)。
  报名电话:0431-89963099(传真)
  电子邮箱:hbjcwd1268@sohu.com
  (三)报名要求:
  1、报名者须填写《省环境 保护厅直属事业单位201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 ,可从网上打印填写),并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和有关材料原件,以及复印件一式一份、3张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其中2010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 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3、外地报考人员可先将报 名登记表及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和有关材料的复印件通过传真(或扫描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报名,报名后经审核合格,在领取准考证时送达相关证件原件。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临时通知有关事宜。
  (四)资格审查及缴费
  由省环境保护厅人事处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现场确认;通过资格审查考生通过现场进行缴费。外地报考人员资格审查结果,采取电话方式通知;通过资格审查 考生在领取准考证时一并缴费。
  (五)准考证发放
  由省环境保护厅人事处统一核发笔试《准考证》。
  考生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
  2010年5月12日9时 —15时,省环境保护厅人事处(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浦东路813号,省环境保护厅513房间)。联系人:迟卫东,联系电 话:0431-89963099。
  六、专业知识笔试
  (一)笔试时间:
  2010年5月14日14 时—16时(120分钟)。考生的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准考证。
  (二)笔试方式: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笔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笔试成绩在省环境保护厅网站(http://hbj.jl.gov.cn)进行公布,考生可根据 网上通知确认是否进入面试。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
  七、面试
  面试考生人选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 分。面试时间和地点由省环境保护厅另行通知。面试前三天,由省环境保护厅人事处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 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其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50%、5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试 成绩在省环境保护厅网站(http://hbj.jl.gov.cn)进行公布。
  八、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计划1:1比例在及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 考试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下同)。体检工作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组织,在指定的医院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的,由省环境保护厅对其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 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在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公示
  经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拟招聘人选,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jl.gov.cn)和 省环境保护厅网站(http://hbj.jl.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十、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在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 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应届毕业生报考人员,审批聘用时均须提供报考岗位所要求层次的学历证书,未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 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一、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jl.gov.cn)和省环境保护厅网站(http://hbj.jl.gov.cn)为本次公开招聘信息发布网站,请各位考生注意查询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
  0431-89963099(省环境保护厅人事处)
  报名仲裁及监督举报电话:
  0431-88690916(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附件: 1.《省环境保护厅直属事业单位201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      2.《省环境保护厅直属事业单位201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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