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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吉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选聘)工作人员公告(9号)

2013-08-17 16:02:02 字号: | | 【 打印 】

为了满足吉林省省直事业单位在分类改革期间的用人需求,根据中共吉林省委办公厅、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期间严格执行空编管理及公开招聘人员规定的意见的通知》(吉厅字〔2012〕3号),以及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全面建立和进一步完善全省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制度意见的通知》(吉政办发〔2010〕16号)、吉林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完善省直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制度的意见》(吉人社字〔2009〕35号)精神,吉林省人社厅、吉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决定,吉林省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总队拟面向省内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选聘)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选聘)单位基本情况

吉林省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总队主要职责是:负责巡查国家、省重大建设项目和高危行业的安全生产状况,依法查处跨区域的安全生产违法案件;负责查处直接监管行业的安全生产违法案件;负责查处上级交办、部门移交、群众举报的安全生产违法案件;参与较大以上及跨区域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监督、指导全省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和执法监察队伍建设,依法制定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制度、规定等,并组织实施。  

二、招聘(选聘)计划及范围吉林省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总队确定招聘(选聘) 煤矿安全执法监察岗位工作人员1名。面向市、县两级安全监管局所属执法监察机构在编在岗人员。  

三、报名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政治立场坚定;热爱安全生产工作,勤奋敬业,组织纪律观念强;坚持原则,公道正派,谦虚谨慎,团结同志,清正廉洁。

2.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条件

1.具有大学本科及其以上学历,熟悉煤矿地质与测量专业知识,具有副高级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2.熟悉和掌握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有安全生产执法2年以上工作经历。

3.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67年9月1日以后出生)。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的人员。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2年9月6日至7日8:30—16:00。

报名地点:吉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314室(长春市人民大街3727号)。联系方式:0431—855096310,15304452300。

(二)报名要求

1.报名者须填写《2012年吉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可从网上下载打印填写),并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工作经历证明等有关材料原件,以及复印件一式一份、3张近期同底(6个月内)正面1寸免冠照片。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外地报考人员可先将报名表及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工作经历证明等有关材料的复印件通过传真的方式报名,在面试前资格复查时送达相关证件原件。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三)开考比例。本次招聘(选聘)不设开考比例。

(四)资格审查。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审查。

五、考试

此次公开招聘(选聘)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综合协调等相关能力。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和采取的具体方式由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确定并通知。面试前,由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工作经历证明及岗位需求的其它材料原件。  

考试成绩在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网站进行公布。  

六、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生成绩,按照招聘计划1:1比例在及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工作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组织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合格的,由用人单位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八、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九、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 //hrss.jl.gov.cn)、吉林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站(http://www.jlzkb.com)、吉林人才网(http://www.jlrc.com.cn)为本次公告的发布网站。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www.jlsafety.gov.cn)为此次公开招聘的工作网站,请考生及时关注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  

0431—85096361,850963310(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人事处)。  

报名仲裁及监督举报电话:   

0431—88690916(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此公告如有未尽事宜,请关注补充公告。

附件:  2012年吉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9号公告).xls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吉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二〇一二年八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