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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申论科目相关资料汇总(三十八)

2013-09-21 15:00:24 字号: | | 【 打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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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如何说理

  (一)因果析理
  原因与结果的关系是客观事物发展变化的根本关系,一定的原因必然会产生某种特定的结果;相反,某种特定结果的产生也一定基于一定的原因。因此,在评论文写作中常常揭示原因以说明必然会得到某种结果;或者披露结果以证明其原因的正误。前一种是由原因推出结果,后一种是由结果推出原因。
  (二)比较说理
  比较说理就是通过两种或两种以上事物的比较分析来论证论点。具体方法有:纵向比较、横向比较、对照比较和类比等。
  (三)论辩明理
  论辩明理就是通过论辩和批驳,在辩明是非的基础上讲述道理的一种说理方法。写出批驳性的评论文章,当然要展开论辩。即使是写正面的立论性的评论也离不开论辩。论辩明理有两种方法:辨正的方法和批驳的方法。
  辨正的方法是对片面或偏颇的观点进行质疑、商榷并提出不同的观点与之论辨交锋,旨在辨别是非曲直,纠正谬误之见。
  批驳,指的是通过正面提出理由或根据进行辩论和批驳进而否定对方的错误见解。批驳的方式不拘一格,主要有:以客观事实批驳对方论点;揭露对方论据的虚伪性;就本质进行论辩。
  (四)条件析理
  任何事物的存在都需要一定的条件。要使一个论点能够确立,当然也离不开所必需的条件。议论文写作中,在分析“解决问题”时,我们经常使用这种方法。
  (五)比喻析理
把抽象、深奥的道理寓于具体、生动、形象的事物之中,化抽象为具体,变深奥为浅显,可以增强文章的生动性和形象性,增强文章的说服力。这种说理方式可放置于文章的开头或结尾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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