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辽宁省公务员招考87个职位取消
4月1日,辽宁省人社部门透露,2016年辽宁省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缴费工作已经结束,本次招考,共有87个职位因无人缴费或缴费人数未达到规定比例予以取消,其中64个职位无人缴费,23个职位缴费人数未达到规定比例;此外,共有30个职位因报考人数未达到规定予以调整。
辽宁公务员考试网获悉,取消和调整计划的均为法院、检察院招录计划。这些职位大多在郊县区,要求取得法律职业资格a类证书,而此类人才有限,大多选择城区相关职位报考。
据了解,报考取消招考职位且已缴费的考生,可重新报考其他符合招考条件的职位。调剂改报时间为4月5日10时至11时(报名入口)。此时间段内仅限此类考生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公务员网上报名系统”修改报考岗位信息,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招考单位不再对重新报考考生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初审,考生应认真对照重新报考职位设定的资格条件,符合条件的方可报考;同时,应认真核对取消招考职位信息表,不能再改报其他被取消的招考职位。不符合条件报考或改报其他被取消招考职位的,在面试前资格审查中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面试资格。如果考生不再重新报考其他职位,则由人事考试机构予以返还报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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