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辽宁抚顺新宾县县直医院赴高校招聘紧缺人员公告
2019年辽宁抚顺新宾县县直医院赴高校招聘紧缺人员公告已公布,计划招聘工作人员27人。报名时间:2019年5月30日9:00-12:00。报名地点:沈阳医学院 博学楼A208教室。辽宁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公告内容整理如下:
新宾满族自治县县直医院赴高校招聘紧缺人员公告
为加强县直医院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缓解专业人员短缺问题,提升医疗机构为我县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服务能力,新宾满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将于2019年5月30日- 31日赴高校组织招聘会,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仅限锦州医科大学、沈阳医学院、辽宁中医药大学、大连医科大学和牡丹江医学院2019年应届毕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生(二批及以上)。
5.年龄要求: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7月31日(含)之后出生);本科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8年7月31日(含)之后出生)。
6.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并能够按期到县卫生健康局报到。
7.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的人员,均不在招聘范围内。
二、公开招聘的组织方式
赴高校公开招聘紧缺专业技术人员由县卫生健康局统一组织实施,县人社局全程监督。
1、报名(5月30日上午)
报名时间:2019年5月30日9:00-12:00
报名地点:沈阳医学院 博学楼A208教室
各用人单位按照招聘条件组织报名人员现场报名。报名人员需本人现场提交报名表(校园网发布,考生自行下载打印并填写)、身份证及复印件、学生证及复印件、个人简历、荣誉证书及复印件、硕士研究生需提供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建立考生诚信承诺制度。由考生根据《招聘公告》认真填写报名表,并保证所填信息的真实有效性,报考人员要与所报职位报考资格条件进行核实,确认本人符合该职位的报考资格条件。考生在招聘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写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考单位联络,因所留通讯工具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各岗位不得兼报。
2.面试(5月30日下午—5月31日上午)
面试由县卫生健康局统一组织实施。组成面试考察组,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聘用。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成绩并列者,加试一轮,按加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
3.考察与签约(5月31日下午)
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考察顺序。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重点对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复核报考资格。签约实行双向选择制,按考察顺序进行签约,如双方无意签约,核准后及时通知下一名考生签约。双方达成一致后,完成签约,并报县卫生健康局、县人社局备案。用人单位要将就业协议书需要特殊说明的地方告知签约学生;回答签约学生提出的有关问题;认真审阅签约学生上交的就业协议书,审核学校印章是否正确,就业协议注明事项是否清楚。若毕业生未能按期毕业、未能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或因违纪等受到学校处分或行政处罚,则就业协议书自动终止,甲方(用人单位)不承担违约责任。
4.体检(2019年8月—9月)
体检工作由县卫生健康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就业协议书自动终止,甲方(用人单位)不承担违约责任。
5.公示与聘用
签约人员名单将在相关院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内,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予以聘用。
签约学生按期毕业并到县卫生健康局办公室报到,填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备案表》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察合格的,予以正式聘任;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三、其他事项
1.严格执行回避规定。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位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位,也不得应聘该单位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2.对于在报名、面试、考察签约过程中有争议的学生,及时上报县卫健局,县卫生健康局请示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是否进入下一轮考察。
3.考察要综合考虑学生的学识、品德、心理,特别要关注学生的心理,心理有问题的,坚决不能签约。
为方便应聘者报考,加强对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设立政策咨询、监督举报及招考单位联系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024-55022219(县卫健局)
监督电话:024-55080150(县人社局)
附件:
新宾满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
2019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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