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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辽宁凌源市纪委监委机关、派驻纪检监察组、市委巡察办选调公告

2019-07-15 09:57:41 字号: | | 【 打印 】
  辽宁凌源市纪委监委机关、派驻纪检监察组、市委巡察办选调公告已公布,计划选调工作人员24人。报名时间:2019年7月9日至7月16日。报名地点:市纪委监委组织部(6825220)。辽宁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公告内容整理如下:
 
  关于凌源市纪委监委机关、派驻纪检监察组、市委巡察办选调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市委同意,市纪委监委机关、派驻纪检监察组、市委巡察办拟在全市范围内择优选调公务员。具体要求如下:
 
  一、选调条件
 
  1.由凌源市财政供养的市直和乡镇(街道)机关中具有公务员身份的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符合转任到机关条件的“六类人员”、服务期满符合调转条件的选调生;
 
  2.年龄38周岁以下(1981年6月31日以后出生);
 
  3.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学位;
 
  4.中共党员,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个人素质,对党忠诚、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品行优良、工作敬业、热爱纪检监察工作;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称职及以上;
 
  7.服从分配。
 
  二、选调人数
 
  市纪委监委机关2人,派驻纪检监察组20人,市委巡察办2人,总计24人。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单位审查的;
 
  3.在基层未达到最低服务年限的;
 
  4.市纪委监委重点监督对象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有直系血亲关系的其他人员;
 
  5.与现任市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有回避关系的;
 
  6.其他不宜在纪委监委工作的情形。
 
  四、选调程序
 
  1.公开报名;
 
  2.资格审查;
 
  3.考试考核:视报名情况进行笔试、面试,经组织考核,择优录用。
 
  4.拟录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内工资、人事、党组织关系在原单位,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正式办理调转手续,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退回原单位。
 
  五、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2019年7月9日至7月16日。
 
  2.报名地点:市纪委监委组织部(6825220)
 
  3.所需资料:《凌源市纪委监委机关、派驻纪检监察组、市委巡察办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三份,正反面打印);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公务员身份证明;学信网学历及学位证明;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六、其他事宜
 
  报名人员应确保所填报的内容真实准确,通讯工具畅通,以便及时联络。
 
  选调工作由市纪委监委会同市委组织部实施。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市纪委监委和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附件:凌源市纪委监委机关、派驻纪检监察组、市委巡察办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中共凌源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9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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