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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辽宁铁岭昌图县选任昌图籍大学生到村工作公告

2020-04-26 16:07:00 字号: | | 【 打印 】
  2020年辽宁铁岭昌图县选任昌图籍大学生到村工作公告已公布,选任100名大学生到村工作,报名时间:2020年5月6日8:30-5月20日16:30。辽宁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20年昌图县选任昌图籍大学生到村工作公告
 
  为推进我县村级组织发展,加强村级带头人队伍建设,加速人才集聚,吸引鼓励有理想、有意愿、有知识、有能力的昌图籍高校毕业生回乡工作,不断增强村级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现就选任昌图籍大学生到村工作公告如下。
 
  一、选任计划
 
  2020年全县计划选任100名大学生到村工作,其中男性岗位70名、女性岗位30名。
 
  二、选任原则
 
  根据报名人数分镇分性别设置选任计划数与开考比例,开考比例不低于1:2,各镇选任计划数不得高于本镇行政村数,报考人员只能报考户籍所在镇对应性别岗位。如报名人数未达到选任计划所需的开考比例,由县委组织部根据实际情况作适当调整或取消选任计划。
 
  三、选任条件
 
  (一)具有昌图县户籍,或配偶为昌图县户籍且本人在昌图县居住一年以上,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2002年4月以前出生)、不超过35周岁(1984年4月以后出生);复转军人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9年4月以后出生);
 
  (二)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三)能够带头学习领会并坚决贯彻执行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善于做思想政治和宣传发动工作;
 
  (四)思想政治素质好,民主法治观念强,热心为群众服务,为人正派,作风踏实,敢于担当,吃苦耐劳,廉洁自律,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组织纪律观念强;
 
  (五)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有较好的组织协调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被辞退未满5年及被开除公职的国家机关或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二)凡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期间或刑满释放(或缓刑期满)的;
 
  (三)涉黑涉恶,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被重点打击的,涉黄、涉赌、涉毒受到行政处罚的;以及有群众举报,上级督办线索正在调查核实的;
 
  (四)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委监委、公安机关、司法机关立案调查的;
 
  (五)因侵占集体资产资源资金,特别是支农和帮扶资金、农业补贴资金、社会救助资金被查处的;
 
  (六)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过以上处分,处分决定解除后仍不适合的;
 
  (七)破坏村(社区)选举秩序,有拉票贿选行为,参与或指使他人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票、虚报选举票数等不正当手段参选的;
 
  (八)参与组织或利用邪教、迷信活动扰乱社会公共秩序被处理的;
 
  (九)有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十)近三年内被评议为不合格党员且被劝退、除名的,或者仍在限期改正的;
 
  (十一)录用后与现任村“两委”班子成员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十二)丧失行为能力,不能正常履职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工作待遇
 
  选任大学生是中共正式党员的,一般安排为村党组织书记助理;是预备党员或非党的,一般安排为村民委员会主任助理。任期三年,试用期一年,任职期间工资为每月2300元(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选任人员列入县委组织部村党组织书记培训计划开展培训。
 
  任职后,对工作成绩显著、贡献较大、群众评价高,任职期间考核等次为称职以上的,特别是在发挥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推进社会治理创新、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发挥“双带”作用促进脱贫攻坚等方面成效明显且符合村“两委”班子任职条件的选任人员,根据村“两委”班子建设实际,在届中或换届期间优先推选为村“两委”班子成员人选,纳入全县村干部队伍进行重点培养,在评先选优中优先推荐。当选村党组织书记后,符合条件的优秀人员可按国家相关规定参加村党组织书记考录事业编及公务员考试。任期内当选村“两委”班子成员后相关待遇取相应村干部工资与选任人员工资中就高执行。任职期间表现特别优秀,但因村“两委”班子职数问题未进入村“两委”班子的,选任期满后,可视情况列入镇村“两委”后备人才库进行重点培养。
 
  五、选任流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5月6日8:30—5月20日16:30。
 
  (2)报名方式:本次公开选任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大学毕业生本人或直系亲属持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近期一寸同底免冠照片(4张)到户籍所在镇党委组织部门报名。未发放毕业证书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持学校开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报名。配偶为昌图县户籍且本人在昌图县居住一年以上的非昌图籍大学生,除以上材料外,还需持配偶身份证、结婚证书、居住地所在村(社区)开具的居住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份)进行报名。复转军人持有关证明报名。
 
  (3)报名要求: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报名者填报信息真实有效,如发现材料虚假者随时取消其应试各环节及选任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资格审查(初审)
 
  各镇党委根据报名所要求的学历、年龄、户籍等基本资格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初步审查,将报名材料汇总后报县委组织部。
 
  (三)领取准考证
 
  各镇党委按照工作安排,统一到县委组织部组织股领取准考证,并发放给通过资格审查(初审)的报名人员。
 
  (四)笔试
 
  笔试时间暂定6月上旬。笔试采用闭卷方式,主要内容为综合能力测试,满分为100分。笔试结束后,由县委组织部根据阅卷情况分别划定各镇男女岗位笔试合格分数线。
 
  (五)资格审查(复审)
 
  县委组织部根据笔试成绩,按照1:2比例分别在各镇男女岗位合格分数线内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该镇进入资格审查(复审)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同时进入资格审查(复审)。未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不进入资格审查(复审)。进入资格审查(复审)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及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等有关证明材料,由县委组织部对其基本条件及其他条件等进行进一步审核。凡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面试资格,并按面试比例从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面试
 
  资格审查(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面试由县委组织部统一组织,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取消任用资格。
 
  面试结束后,由县委组织部对考生成绩进行加权汇总。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依据总成绩,根据各镇男女选任计划1:1比例,分别按照男女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参加岗位分配人选。总成绩并列的,面试成绩高的排序在前。最后一名总成绩、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均参加岗位分配,但因出现此种情况造成本镇参加岗位分配人数大于行政村数的,最后一名总成绩、面试成绩均相同人员需进行加试确定岗位分配人选,加试由县委组织部负责安排。
 
  (七)岗位分配
 
  以镇为单位,按照参加岗位分配人员户籍所在村为第一原则进行到村工作岗位分配,每村分配1名拟选任人员。同一户籍所在村参加岗位分配人员超过1人的,总成绩最高的分配在户籍所在村,总成绩并列的,面试成绩高的排序在前;总成绩、面试成绩均相同的,由县委组织部安排加试决定留村人选,未分配在户籍所在村人员由所在镇党委根据实际情况在本镇范围内调剂。参加岗位分配的社区户籍人员,同样由所在镇党委根据实际情况在本镇范围内调剂。不服从岗位分配的,视为放弃选任资格,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从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八)体检
 
  岗位分配完毕后,由县委组织部统一组织体检,体检对象为全体服从岗位分配人员,体检在县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对体检中弄虚作假的考生和违反操作规程、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体检不合格的,取消选任资格。
 
  (九)考察
 
  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全面考察选任人员的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重点考察选任人员的政治表现和政治倾向,对政治上不合格的“一票否决”。参照村“两委”班子成员联审“十不准”相关规定,对拟选任人员进行联审,联审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十)公示
 
  考察结束后,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并由县委组织部统一进行公示,公示内容为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拟任职村及职务和笔试、面试成绩等,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十一)任用上岗
 
  公示结束后,由镇党委会任命本镇选任人员为村党组织书记助理或村委会主任助理。选任人员经县委组织部统一培训后到村上岗。
 
  六、其他事宜
 
  1.本次选任工作不收取报名及考务费,体检自费。
 
  2.如遇疫情影响,笔试、面试时间顺延。
 
  3.本公告解释权归中共昌图县委组织部所有。
 
  咨询及监督电话(组织股):024-75822151
 

  中共昌图县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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