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辽宁营口开发区公安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
2020年辽宁营口开发区公安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已公布,计划招聘45人。报名时间:2020年 9月28日-2020年9月29日。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地点:市民服务中心646室。辽宁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公告内容整理如下:
关于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营口开发区政府批准,营口开发区公安局面向社会适龄人群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主要从事留置看护工作和警务辅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安局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45名,(其中男性35人,女性10人)。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营口市鲅鱼圈区本地户籍的符合公益性岗位条件的人员(低保家庭成员、 单亲抚养未成年者、 现役军人配偶、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退役军人、烈属)。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热爱公安工作,具有全面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二)具有鲅鱼圈本地户籍,男 35(含)周岁以下,女30(含)周岁以下;身体健康、体形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纹身或刺青、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其他参照录用公务员相关体检标准。
(三)招考对象:男性应具备国家承认的大专(含)以上学历、退伍军人高中(含)以上学历;女性应具备国家承认的大专(含)以上学历。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报考:
1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检查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曾被判处刑罚的;
3、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曾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4、曾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曾因吸毒、嫖娼、赌博、盗窃受到处罚的;
6、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育和强制隔离戒毒的;或被训诫、警告处理的;
7、曾被开除公职或者辞退解聘的;
8、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离职的(离职不超过一年的);
9、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有越级访行为的;
10、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情形的。
四、 招聘方式
采取笔试考试的方式。
五、招聘工作步骤
(一)发布招聘信息
1.“鲅鱼圈人社服务”微信公众号
2. 营口市鲅鱼圈区公安局门户网站
(二)报名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公告时间:2020年9月19日—2020年9月26日
报名时间:2020年 9月28日—2020年9月29日
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
报名地点:市民服务中心646室
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报名者的信息应真实有效,如发现材料虚假者随时取消考试资格和应聘资格。报考者未按要求、时间或未达到指定地点的,视为放弃报考。
符合应聘条件的报名人员在报名时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1.一寸免冠照片2张;
2.携带本人身份证 、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退伍证、毕业证原件,并提供上述证件复印件两份;
3.符合公益性岗位条件的证明材料。
个人所提供的相关证件必须真实有效,由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审查,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出,将取消考试资格。
(三)加分条件
根据工作特点和个人条件,在总成绩的基础上实行加分制。
1、退役军人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的加5分,荣立二等功的加10分,荣立一等功的加15分,重复不叠加,取最高等级。
2、获得区级以上“劳动模范”、“见义勇为”等奖励的符合招录条件的,直接录取。
符合以上加分条件的报名人员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退伍军人提供退伍证和相关荣誉证书;个人提供的相关证件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出,将取消报名资格。
(四)考试形式
笔试形式,汇总成绩由高至低录取,同等成绩退役军人优先。参加笔试考试、体检等各项招录工作,均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缺一者禁止参加每个招录环节。
(五)体检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统一组织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招录资格,空缺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考生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资格。体检费用由本人承担。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政审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由区公安局组织对其进行政审考察。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政审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空缺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的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由“鲅鱼圈人社服务”微信公众号及营口市鲅鱼圈区公安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疑义人员办理入职手续。
(八)聘用
1、被聘用人员实施三个月试用期。期间将组织岗前培训。期满后,对其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综合表现进行考核。若岗前培训不合格,或期满后考核不合格,予以解除关系。
2、人员待遇为2350元/月,缴纳五险,服务期限为三年。
六、招聘注意事项:
(一)在公开招聘期间,报考人员如不按规定提交相关材料、不按时参加笔试、体检、办理有关手续等,视为自动弃权。
(二)考生报名时所填写的电话、手机等联系方式要随时保持畅通,因考生本人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三)在招录工作未结束前的各个环节,因考生自身原因自愿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及其他原因出现空缺时,按总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联系电话:0417-6271028、0417-62570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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