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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辽宁沈阳沈河区派遣制城管执法特勤人员招聘公告

2021-12-23 13:21:36 字号: | | 【 打印 】
  2021辽宁沈阳沈河区派遣制城管执法特勤人员招聘公告已发布,计划招聘25人。报名时间:2021年12月18日至 2021年12月24日下午18时。报名方式:网上报名。辽宁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公告内容整理如下:
 
  沈河区派遣制城管执法特勤人员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批准,沈河区执法分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管执法特勤25名,具体招聘条件建议如下:
 
  一、岗位性质
 
  本次招聘人员实行派遣制,不占编制,由劳务派遣公司派遣到沈河区执法分局从事相关辅助性工作,用人单位具体负责日常管理与考核。
 
  二、岗位设置及要求
 
  (一)岗位设置
 
  本次招聘城管执法特勤人员共计25名。主要负责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政风行风的督查检查,市容环境、散流体运输及乱排乱卸、露天烧烤、广告牌匾、拆违控违等专项治理行动的辅助执法工作。  
 
岗位 性别 人数 年龄 岗位要求
特勤 25 35岁以下 大专以上学历,无处分和违法犯罪行为,退伍军人优先,有熟练驾驶汽车经验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
 
 
  (二)岗位要求
 
  (1)要求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特勤岗位,对于在部队服役期间立功或者在社会上得过荣誉的考生,优先录取。
 
  注:年龄的计算截止时间为发布招聘公告的当日,下同。
 
  三、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记录;
 
  (3)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团队协作、文字写作、逻辑思维、及语言表达能力,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和办公软件;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符合具体报考岗位中的有关要求。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行政拘留治安管理处罚的;
 
  (2)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或解聘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有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本人的近亲属受过刑事处罚的,本人或近亲属参加或曾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本人有纹身,传染类疾病或不适合外勤工作的疾病;
 
  (7)男性身高低于1.7米,女性身高低于1.6米;
 
  (8)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工资福利
 
  工资待遇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两部分构成,基本工资2500元/月(含“五险一金”个人承担部分),绩效工资最高300元/月,缴纳五险一金。
 
  新聘人员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工资按基本工资发放。
 
  五、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主要包括报名、资格审查及简历筛选、素质测评、面试、体检、政审及背景调查、聘用签约等相关程序,执行地点设在沈阳市,并将根据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视情况安排组织。
 
  六、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1年12月18日至 2021年12月24日下午18时;
 
  (二)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可通过以下官方网站查阅招聘简章并下载填写《报名表》,发送至报名邮箱:  cgzf@fescosy.com进行报名。华厦外包服务(辽宁)有限公司官方网站www.fescosy.com。
 
  (三)报名材料:
 
  应聘人员须以邮件附件(附件不超过5MB)的形式将以下文件发送至报名邮箱,邮件标题为:姓名+报名岗位,所需报名资料如下:
 
  1.填写完整的电子版《报名表》word格式(内附本人近期2寸正面彩色免冠证件照);
 
  2.相关资格证书扫描件(学历学位、职称、专业成果及重要奖励等);
 
  3.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1张A4纸上排版);
 
  4.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打印件;
 
  5.过往工作相关经历证明资料。
 
  (四)报名要求:报考时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本次招聘全权委托华厦外包服务(辽宁)有限公司进行简历筛选、邀约、面试等工作,除此之外未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进行推荐。
 
  七、相关说明
 
  (一)应聘人员须对照本公告规定的条件如实申报,在整个招聘过程中,一经发现不符合规定的,则取消资格,责任自负。应聘人员一旦被录用,须按通知规定时间及时报到,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
 
  (二)上述岗位为招聘计划,实际聘用将视业务需要及应聘人员情况确定。
 
  (三)应聘人员个人信息仅用于此次招聘,我公司承诺对应聘人员的个人信息予以保密,应聘资料恕不退还。
 
  (四)通过简历筛查的应聘人员,我公司将通过电话和邮件方式告知后续具体安排或需补充的相关资料,请务必提供准确的联系方式和邮箱地址,未进入下一环节将不予告知。
 
  (五)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沈阳市沈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有。
 
  八、招聘声明
 
  (一)本公司的招聘信息仅在公司官方网站(www.fescosy.com)公司官方网站、官方微信公众号等自媒体发布。
 
  (二)本公司所有的招聘均未委托任何中介组织和个人,在招聘过程中不会收取任何费用及押金,任何带有收费性质的招聘信息均为虚假信息。
 
  (三)本公司的招聘工作由本次项目招聘组统一策划、组织,并按照统一的招聘流程办理,不会通过其他方式直接录用,并且从未要求应聘者前往除我公司办公地点以外的其他任何地点进行面试。
 
  (四)本公司保留向发布虚假招聘信息的网站及个人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五)提醒广大应聘者在查阅招聘信息时注意辨别真假,谨防上当受骗,遇有不法分子假冒我公司名义招聘的行为,请及时向我公司及相关执法部门举报。由于参加非本公司组织的招聘活动而造成损失,责任自负。
 
  感谢广大应聘者关注我公司的招聘信息,并再次提醒各位应聘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招聘信息征询热线:024-82511333-8124/8119(工作日9:00—16:00)
 
  文章来源:http://www.shenhe.gov.cn/html/SHQZF/15852133149737/15852133149737/15852133149737/331497377074458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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