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鞍山海城市法院、检察院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招考面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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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招录海城市法院、检察院事业编制
工作人员面试工作的公告
2013年海城市公开招录法院、检察院事业编制工作人员面试前资格审查工作已经结束,面试工作即将开始。根据《公开招录海城市法院、检察院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现将面试工作的具体安排和有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时间安排:
面试日期:2013年4月18日
具体时间:8:00—15:00
二、面试地点:
中共海城市委党校。
三、面试顺序:
考生务必按规定的时间准时参加面试,面试顺序在考生进入候考室后现场抽签确定。
四、考生须知:
1、考生须携带笔试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
2、考生须在7:20前到达考场,7:25进入候考室,7:30进行抽签。抽签开始时仍未到达候考室的,剩余签号为该面试人员顺序号。8:00以后仍未到达候考室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不得进入考场。
3、考生入场后要进行安全检查,严禁将电子记事本、U盘等电子设备带入考场。手机等通讯设备关闭后由工作人员统一保管,对不按要求上交所携带通讯设备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4、考生进入面试考场后应首先报告面试顺序号。考生在面试过程中,不得透露本人的姓名、笔试准考证号、现工作单位等信息,也不得穿戴有职业特征或明显标志的服装、饰品,违者将取消面试资格。
5、面试内容根据岗位的不同,采取不同的方式进行。报考市检察院检察专业技术计算机技术与科学岗位(网络工程、软件工程)考生的面试采取普通面试与实际上机操作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内容侧重于计算机本专业知识。报考其它岗位的考生只进行普通结构化面试。
6、面试结束后,考官现场判分并向考生公布面试成绩。经考生确认无误后,在面试成绩汇总表上进行签字。待工作人员确认无误后,考生立即离开面试工作区,并不得再次以任何理由返回面试工作区,否则面试成绩作废。
海城市公开招录法院、检察院
事业编制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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