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葫芦岛市公安局连山分局公开招聘文职人员公告
2013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汇总 | 2013辽宁事业单位考试网络课程简章
一、招聘原则
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统一考试、择优录用的原则。
二、招聘名额
招聘文职人员10名。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品行端正,作风正派,遵纪守法;
(二)热爱公安本职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三)身体健康,能够正常履行本岗位工作职责;
(四)无违法犯罪等前科劣迹行为。
四、招聘对象
(一)男性,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具体招聘信息详见附表。
(二)五官端正、身高1米70以上,户籍所在地为连山(户籍截止日期为2012年12月31日前迁入的)。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考者须携带本人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等上述材料的原件、复印件(A4纸)和近期1寸免冠同版彩色照片4张。每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费100元。
报名时间:2013年3 月25 日~3月28 日(3 月28 日下午4:30截止)。每天上午8:30~11:30 下午1:00~4:30
报名地点:连山区考试中心(原连山区法院六楼)。
报名电话:2122321
(二)资格审查
初审:报名时由连山区考试中心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按规定填写《葫芦岛市公安局连山分局公开招聘文职人员报名登记表》。
复审:组织专业人员对报考者的材料进行复审、认证,合格者在《葫芦岛市公安局连山分局公开招聘文职人员报名登记表》上加盖连山区考试中心公章。
(三)考试
采用体能测试、笔试、面试方式进行。公开招聘同一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例原则上不少于3:1,低于3:1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考计划。取消的职位将在连山区政府网上公布。报考已取消职位的考生,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报考其他符合招考条件的职位。
1.体能测试。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持报名表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项目:主要以俯卧撑、1000米长跑为考核项目。体能测试按照《公安部体能测试达标标准》达标合格。合格者参加笔试,体能测试成绩不计入考试总成绩。
2.笔试。总分100分。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知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占60%,专业知识占40%。
3.面试。总分100分。参加考试的应聘人员,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各招聘岗位总数1:2的比例进入面试,末位出现并列者,一并进入面试。面试成绩当场评判、当场宣布。
考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四)录取
笔试及面试成绩按照5:5比例计算总成绩,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按照1:1比例确定体检考核人选,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总成绩出现并列者以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如面试成绩仍然并列,进行笔试加试确定被录取人员。体检、政审中出现不合格的进行等额递补时,按照此方法执行。
(五)体检
体检标准按照《招聘公安局工作人员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不合格者或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递补。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递补。等额递补仅限一次。
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病史,致使体检结果失实,在试用期间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报考者,终止其试用期,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政审
对笔试、面试、体检合格人员由人社局、公安局和纪检委组织政审。政审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不予聘用,并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递补;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递补。等额递补仅限一次。
(七)公示
拟聘用人选确定后,在连山区政府网、区人社局楼前张榜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正式聘用的文职人员与葫芦岛市公安局连山分局委托的劳务派遣公司按规定程序签订劳动合同,并派遣到连山分局非执法岗位上工作。首次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为1年,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期限内)。在试用期内因违反公安纪律、不适合公安工作岗位需要的,取消录用资格。聘用期满后继续聘用的,再重新签订聘用合同。
六、招聘人员待遇
本次招聘工作人员享受在职公安民警的四季服装待遇,统一着应季制式警服上岗。每月工资1200元(不含缴纳五险费用、节假日补助、特殊性岗位补贴)。 七、纪律与监督 (一)应聘人员应提供真实有效的相关证件和证明,确保填报信息和提供材料真实准确。如提供的材料不真实准确,后果由考生自负。
(二)招聘考试期间,考生如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办理相关手续、签定聘用合同的,视为自动弃权。
(三)本次考试实行回避制度,凡应聘人员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或者负责招聘的工作人员有规定范围内应回避的亲属关系的,聘用单位负责人和负责招聘的工作人员应回避。
(四)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党纪或政纪处分。具体情况参照《葫芦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二十五条及《葫芦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执行。
(五)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纪检监察电话:2123983。 葫芦岛市连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葫芦岛市连山区考试中心
二0一三年三月十九日
基层单位 6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本科:中国语言文学类
汉语言与文秘类、新闻学、政治学与行政学、思想政治教育、历史学
研究生:中国语言文学类
政治学理论 男35周岁以下(含1978年3月20日以后出生) 4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本科:计算机科学与
技术类
研究生:计算机科学与
技术类 男30周岁以下(含1983年3月20日以后出生)
葫芦岛市公考事业单位考试培训交流群:244032273
为全面加强连山公安分局工作,更好服务于连山经济建设。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安机关文职人员。经考试,确定正式聘用的文职人员与葫芦岛市公安局连山分局委托的劳务派遣公司按规定程序签订劳动合同,并派遣到连山分局非执法岗位上工作。有关事宜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统一考试、择优录用的原则。
二、招聘名额
招聘文职人员10名。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品行端正,作风正派,遵纪守法;
(二)热爱公安本职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三)身体健康,能够正常履行本岗位工作职责;
(四)无违法犯罪等前科劣迹行为。
四、招聘对象
(一)男性,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具体招聘信息详见附表。
(二)五官端正、身高1米70以上,户籍所在地为连山(户籍截止日期为2012年12月31日前迁入的)。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考者须携带本人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等上述材料的原件、复印件(A4纸)和近期1寸免冠同版彩色照片4张。每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费100元。
报名时间:2013年3 月25 日~3月28 日(3 月28 日下午4:30截止)。每天上午8:30~11:30 下午1:00~4:30
报名地点:连山区考试中心(原连山区法院六楼)。
报名电话:2122321
(二)资格审查
初审:报名时由连山区考试中心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按规定填写《葫芦岛市公安局连山分局公开招聘文职人员报名登记表》。
复审:组织专业人员对报考者的材料进行复审、认证,合格者在《葫芦岛市公安局连山分局公开招聘文职人员报名登记表》上加盖连山区考试中心公章。
(三)考试
采用体能测试、笔试、面试方式进行。公开招聘同一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例原则上不少于3:1,低于3:1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考计划。取消的职位将在连山区政府网上公布。报考已取消职位的考生,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报考其他符合招考条件的职位。
1.体能测试。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持报名表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项目:主要以俯卧撑、1000米长跑为考核项目。体能测试按照《公安部体能测试达标标准》达标合格。合格者参加笔试,体能测试成绩不计入考试总成绩。
2.笔试。总分100分。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知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占60%,专业知识占40%。
3.面试。总分100分。参加考试的应聘人员,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各招聘岗位总数1:2的比例进入面试,末位出现并列者,一并进入面试。面试成绩当场评判、当场宣布。
考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四)录取
笔试及面试成绩按照5:5比例计算总成绩,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按照1:1比例确定体检考核人选,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总成绩出现并列者以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如面试成绩仍然并列,进行笔试加试确定被录取人员。体检、政审中出现不合格的进行等额递补时,按照此方法执行。
(五)体检
体检标准按照《招聘公安局工作人员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不合格者或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递补。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递补。等额递补仅限一次。
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病史,致使体检结果失实,在试用期间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报考者,终止其试用期,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政审
对笔试、面试、体检合格人员由人社局、公安局和纪检委组织政审。政审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不予聘用,并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递补;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递补。等额递补仅限一次。
(七)公示
拟聘用人选确定后,在连山区政府网、区人社局楼前张榜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正式聘用的文职人员与葫芦岛市公安局连山分局委托的劳务派遣公司按规定程序签订劳动合同,并派遣到连山分局非执法岗位上工作。首次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为1年,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期限内)。在试用期内因违反公安纪律、不适合公安工作岗位需要的,取消录用资格。聘用期满后继续聘用的,再重新签订聘用合同。
六、招聘人员待遇
本次招聘工作人员享受在职公安民警的四季服装待遇,统一着应季制式警服上岗。每月工资1200元(不含缴纳五险费用、节假日补助、特殊性岗位补贴)。 七、纪律与监督 (一)应聘人员应提供真实有效的相关证件和证明,确保填报信息和提供材料真实准确。如提供的材料不真实准确,后果由考生自负。
(二)招聘考试期间,考生如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办理相关手续、签定聘用合同的,视为自动弃权。
(三)本次考试实行回避制度,凡应聘人员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或者负责招聘的工作人员有规定范围内应回避的亲属关系的,聘用单位负责人和负责招聘的工作人员应回避。
(四)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党纪或政纪处分。具体情况参照《葫芦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二十五条及《葫芦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执行。
(五)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纪检监察电话:2123983。 葫芦岛市连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葫芦岛市连山区考试中心
二0一三年三月十九日
葫芦岛市公安局连山分局公开招聘文职人员附表
招聘岗位 招聘名额 学历 专业 备注 连山分局基层单位 6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本科:中国语言文学类
汉语言与文秘类、新闻学、政治学与行政学、思想政治教育、历史学
研究生:中国语言文学类
政治学理论 男35周岁以下(含1978年3月20日以后出生) 4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本科:计算机科学与
技术类
研究生:计算机科学与
技术类 男30周岁以下(含1983年3月20日以后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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