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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新市新邱区2013年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医务人员简章

2013-07-18 00:01:57 字号: | | 【 打印 】

    

2013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汇总 | 2013辽宁事业单位考试网络课程简章

阜新市公考事业单位考试培训交流群:221963825



根据《中共阜新市委办公室、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   <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阜委办发[2007]14号)精神和国家、省有关规定和要求,并结合我区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及医疗卫生工作实际需要,更好地向全区人民提供优质医疗卫生服务,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务人员10名(事业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符合报考条件的社会在职和非在职人员;
2、下列人员不得报考:现役军人、2012年新录用的各类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读高等院校毕业生;在2008年至2012年国家和我省公务员及参照管理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为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及正被司法机关立案审查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职位表》。
二、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一)报名时间:2013年2月16日至2月28日
上午9:00-11:30下午1:30-5:00
    (二)报名地点:阜新市新邱区卫生局(新邱区政府五楼)   
(三)报名方式:现场集中报名方式,不接受网上、信函、电话等报名方式。同时按规定缴纳笔试费用100元。
三、报名材料
    报考人员如实填写《2013年新邱区公开招聘医务人员报名表》(附件1),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报名所需材料: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2、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只需提供本科毕业证,对学位无要求);3、医师执业证、资格证、职称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4、护士执业证、职称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5、药剂、检验人员职称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6、一寸近期彩色免冠白底照片4张。
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考生报名时,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或与招聘要求资格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四、招聘职位及资格条件
    招聘职位及资格条件,详见《2013年阜新市新邱区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医务人员职位表》(附件2)。
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由阜新市新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阜新市新邱区卫生局按照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相关要求,组成资格审查小组,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全面审查。
五、考试
    此次公开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一)笔试
    
笔试由阜新市新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1、笔试考试内容涵盖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两部分,不指定大纲和教材;
    2、笔试时间及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3、准考证于阜新市新邱区卫生局领取,领取时间届时将于阜新市新邱区人民政府网(http://xqq.fuxin.gov.cn)和阜新人力资源网(www.fxrcw.com)公布;
4、报名人数不足3人的职位,不予开考;
    5、笔试成绩将在阜新市新邱区人民政府网和阜新人力资源网公布;
6、笔试成绩为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40分;
    7、笔试结束后,按招聘职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
    (二)面试
    1、面试由阜新市新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阜新市新邱区卫生局共同组织实施。面试内容以专业实践技能为主。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电话通知获取面试资格考生本人。
    2、面试成绩为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三)总成绩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按照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六、体检和考察
    根据总成绩,按拟招录职位人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
    体检和考察由阜新市新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阜新市新邱区卫生局共同组织实施。
    招聘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及考生自动放弃体检出现空缺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七、公示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7天。
公示后不再递补。
八、聘用
    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考试聘用人员试用期半年,大学毕业生见习期一年,试用期(见习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拟被聘用的报考人员与原单位签有聘用合同以及其它协议的,由其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出现纠纷由考生自行负责。
聘用人员食宿自行安排。
九、工作纪律
    招考工作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相关政策规定,坚决按照本简章程序办理,杜绝徇私舞弊现象的发生。对考试作弊或弄虚作假的考生,取消其考聘资格,5年内禁止再次报考新邱区所属事业单位;对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的,视情节轻重,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加强考务管理,严肃考风考纪,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监督电话:0418-2862247)。
    本简章由新邱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418-2860690、2862578。
 
附件:1、医务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2、2013年阜新市新邱区卫生系统事业单位招聘医务人员职位简介表.xls
 
 

新邱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一三年二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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