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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辽宁社会科学院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2013-07-06 16:01:49 字号: | | 【 打印 】

2013年辽宁社会科学院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13年省政府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辽人社[2013]43号),现将辽宁社会科学院公开招聘人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1、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哲学社会科学事业;
2、认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应聘的博士研究生岗位要求年龄为40周岁以下(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大学本科生岗位要求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具备聘用岗位需要的业务知识及其他条件。
二、招聘方式和步骤
招聘条件中,学历要求为硕士研究生和大学本科及以上的岗位采取考试考核的方式进行招聘;报考博士研究生岗位的人员采取考核的方式进行招聘,不进行笔试。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一)岗位查询
岗位查询:详见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辽宁社会科学院网站(www.lass.net.cn)发布的“2013年辽宁社会科学院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地点设在辽宁社会科学院人事处(沈阳市皇姑区泰山路86号308、309房间)。报名时间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报名人员需携带近期1寸免冠正面照片2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生证、所在学校盖章的报名推荐表)、资格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不受理网上报名。
以考试考核方式招聘的岗位,当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足2:1时,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要求,将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以考试总成绩得分多少从高到低排出顺序。笔试、面试成绩权重为5:5,具体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总分×50%+面试总分×50%。
1、笔试
(1)笔试时间:根据报名实际情况确定后另行通知。
(2)笔试地点:辽宁社会科学院六楼学术报告厅(如有变化,以实际通知为准)。
(3)笔试内容:撰写一篇命题作文(不分专业,均为一个题目),时间150分钟,要求3000字左右。
(4)笔试纪律:迟到超过10分钟不得入场;不准携带电脑、书籍及资料,关闭通信工具;要保持考场肃静,不得随意走动和交谈;场内禁止吸烟;考生去卫生间需告知监考人员,并由监考人员陪同;笔试用笔由辽宁社会科学院统一提供,应试人员不得自备;在指定页面位置填写本人姓名及考号,不准在试卷上做任何标记,违者试卷作废;应试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并按要求放在桌面指定位置;笔试结束后,由监考人员封卷,并对试卷进行随机编码。
(5)笔试核分办法
笔试作文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结束后,由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对作文成绩进行汇总分析,初定作文成绩合格分数线,并上报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定后,在辽宁社会科学院网站(www.lass.net.cn)发布。作文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申报相关学术成果予以加分。其中,管理岗位不进行成果加分。
学术成果加分满分为100分,作文成绩与成果加分权重为8:2,具体计算公式为:笔试总分=作文成绩×80%+成果加分×20%。
笔试总分核准后,根据笔试总分的多少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并在辽宁社会科学院网站上公布,考生可凭考号对照查询。
作文评分标准
项    目 分    数 评分标准 备    注 观点正确 28 观点正确28—16
观点基本正确15—1
观点不正确—0   联系实际 24 能联系实际24—16
基本能联系实际15—1
脱离实际—0   文理通顺 24 通顺24—16
基本通顺15—1
文理不通—0 每个错别字扣0.05分
(扣分不超过5分) 逻辑严谨 24 逻辑严谨24—16
逻辑基本严谨15—1
逻辑混乱—0   总    分 100    
(6)成果加分条件及标准
公开出版或发表的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符或相近的学术著作或论文予以加分。
学术著作每万字加1.5分,编著、教材、科普读物等每万字加1分;核心期刊(指北京大学图书馆与北京高校图书馆期刊工作研究会联合编辑出版的《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教育部社政司、17所重点高校专家、社科管理专家咨询委员会和南京大学中国社会科学评价中心共同评选后确定的“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收录的期刊)和重要报刊(指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等国家级主要报刊)上发表的论文每篇加10分,一般刊物发表的论文、公开出版的论文集所收录的文章每篇加3分。
一般内部出版物、增刊上发表的论文、未公开发表或出版的征文、参与编写但在著作中不能证明具体撰写章节的、完成项目(课题)和学术成果获得的奖励不予加分。
合作完成的著作或论文加分计算办法:著作和论文中标明个人实际承担章节及字数的,按实际字数计分;未标明的按人均数计分,计算公式为:部(篇)应加分数÷参与人数=实际加分数(保留一位小数,四舍五入)。
(7)考生申报学术成果时,需携带成果原件与复印件,核对后原件退回。学术成果复印件具体要求:著作类须复印封面、目录、版权页、能证明本人撰写部分的前言或后记、本人撰写的章节内容;论文类须复印封面、目录、版权页及撰写的文章内容。
2、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初步定在2013年7月上旬在辽宁社会科学院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核分:面试考官由7人组成,面试考官当场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按平均分核定面试分数(保留一位小数,四舍五入);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
(3)面试要求:面试答题时间为10分钟,倒计时1分钟时第一次响铃提示,第二次响铃答题结束。应试人员在面试期间须关闭通讯工具,面试结束后不得与其他面试人员接触,待公布面试分数后立即离场;应试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没有参加面试,视为本人放弃应聘。
(四)考核和体检
1、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名,按照1:1比例初定考核人选并进行考核,重点对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如有不符合聘用条件或考生自愿弃权的,经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后,按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的顺序在一周内完成等额递补工作。
2、体检
由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先由考生支付,报到后由院里报销),如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自愿弃权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经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后,按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的顺序在一周内完成等额递补工作。
(五)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核和体检结果,院党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填报《省政府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示信息表》,由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组织在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为公示无疑义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其中,应届毕业生须按期毕业并于2013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方可聘用,否则不予聘用。对于公示有疑义的人员,待调查核实后再确定处理意见。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24-86120489
辽宁社会科学院网址:www.lass.net.cn

附件:2013年社科院计划信息表及总表.xls

辽宁社会科学院
2013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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