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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201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可否以应届毕业生的身份报考2013辽宁省公务员考试?

2013-06-06 13:54:47 字号: | | 【 打印 】

2013辽宁省公务员考试考情分析
国家统一招生的2011、2012届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


应届毕业生人员范围包括:

凡于2013年7月31日前当年毕业且取得毕业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考生,均视为2013年应届毕业生,可以报考符合资格条件的职位。资格审查时,需由学校主管学生工作部门出据证实其能按期毕业的证明。未按期毕业者,取消录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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