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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辽宁公务员面试:分析现象常用三法

2013-09-12 14:38:29 字号: | | 【 打印 】

2013年辽宁公务员面试:分析现象常用三法

硕文教育

  通过对辽宁省公务员近几年面试真题的梳理与研究,我们知道,辽宁省考面试的主要是以结构化面试的形式为主,并且题目类型保持基本稳定。那么各位考生需要注意的是,在结构化面试的各种题型中,重点考查的是综合分析社会现象类的题目,从而判定考生综合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以及语言表达的能力。那么接下来硕文公务员考试研究中心侧重给大家分享一下分析社会现象常用的三个方法。

  一、主体分析法

  所谓主体分析法,主要是寻找题目中的主体(关键词)进行分析。一般情况下,最少要挖两个主体。然后分主体进行原因分析,接下来对应原因提对策。主体分析法最常用的主体从宏观、中观和微观三个方面。宏观一般涉及到的主体有国家、社会、法律、制度、舆论、政治、经济、文化。中观涉及到的主体有相关机构、组织、部门。最后是微观,微观涉及到的主体主要有个人和家庭。个人还可以进一步从主观和客观来进一步阐述。例题:大学生入学时,很多家长护送,导致学校及周边旅馆爆满,还有家长露宿操场,你怎么看?这个例题各位考生完全可以从主体分析法入手来分析原因,提出对策。

  二、维度分析法

  维度通俗的讲就是我们分析的目标对象所采用的分析角度。一般情况下,分析社会现象时,所涉及到的维度主要有一下几个。比如说政治、经济、文化、制度、观念、舆论、执行、监督、礼仪。例如有一道面试真题,问大学生自杀现象该如何看待。那么各位考生在分析这一社会现象的时候,按照维度分析法来分析是比价清晰的。再有一点,需要强调的是,并不是每一个维度都要涉及到,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对每个维度有侧重点的涉及。

  三、举例说明法

  社会现象题存在的难度之一就是考生感觉无话可说。针对这种情况,建议大家可以采用举例说明法。所谓举例说明法就是遇到说不出来时举个例子进行讲述。例如最近有不少歹徒到学校对学生进行人身攻击,引起众多学校恐慌,并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对此你怎么看?如果无话可说,就可以举例说明。正面例子可以列举中国航天史上的屡次成功。反面例子比如“海恩法则”:每一起严重事故的背后,必然有29次轻微事故和300起未遂先兆及1000起事故隐患”。“蝴蝶效应”:一只小小的蝴蝶在巴西上空偶尔扇动几下翅膀,可能在一个月后的美国得克萨斯州会引起一场风暴。

  硕文公务员考试研究中心祝广大考生在考试中取得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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