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国家公务员考试辅导:你有申论思维了吗?
2014年国家公务员考试辅导:你有申论思维了吗?
在整个申论学习中,虽然面对申论出题“好像”是千变万化的,但是有一个是不变的,那就是考察目的不变——能力值大纲上说“申论是测查从事机关工作应当具备的基本能力的考试科目”,把这句话解释的通俗一点就是说,申论就是考察应试者的公务员的思维方式,为人民服务的意识;同时判断应试者的看待问题的价值判断。综合分析能力值上说的更好更清楚,让应试者多角度地思考资料内容,作出合理的推断或评价。同时江湖上申论的分析方法各式各样门派招式众多,但是一切破阵、破题法的基础内功却是回到了辩证的思维方式。所以,我们不能只注重申论的破题得分,我们要更注重申论辩证思维的训练,特别是申论的问题、原因、对策的转变,也即是硕文公务员考试研究中心所说的“因果循环”。论申论辩证法,又要搞什么因果循环,这些东西仿佛总是在天上,那么对我们应试者说具体到申论考试中有什么样的启示呢?诚然,笔者认为还是要具体到申论真题中来阐释这些。依据三则申论真题为例,分别是2010年425联考第一题第二小题;2011年917联考第二题;2012年上海市考第三题第一小题。
实例一:2010年425多省联考
“给定资料1”里说“连健康都算不上”指的是什么问题?问题存在的原因是什么?(10分) 要求:全面、准确,有条理,不超过100字。
我们看到这道真题时,我们把“连健康都算不上”当做论点,在材料中去找到论据,即是我们的答案,指出问题是市政建设与城市改造不同步,公用事业供给严重滞后社会需求,市政设施功能难以满足城市化的需要。但是,第二问中问道,问题的原因是是什么,我们却在分析之后得出“市政建设与城市改造不同步”这个“问题”同时又为“原因”。因为“连健康都算不上”是作为论点找原因的数据支撑时,“市政建设与城市改造不同步”就变成了原因了。
实例二:2011年917多省联考
根据给定资料7~9,请你分析张悟本事件折射出哪些现实问题?(20分)要求:问题全面明确,分析恰当透彻,表述简洁明了;不超过250字。
我们在分析具体问题时,我们有个前提就是第二边阅读,我们发现张悟本事件就是问题事件,我们要分析张悟本事件折射的“问题”就是要找“问题”的“原因”了,在生成答案的条理中要写问题和原因了。
实例三:2012年上海市考B类卷
结合“资料3”,分析一些青年人才“逃离北上广”的主要原因。(8分)要求:分析条理清楚,语言流畅,简明扼要,字数不超过150字。
我们读完材料,我就会发现我们找的是青年人才“逃离北上广”的主要原因,其实就是只要找青年人才在北上广的问题就可以了,所以原因成为了问题。
即应试者在整个真题问题分析中,我们的分析法称之为破阵、破题不二法门。但是,最终应试者依旧会迷惘——为什么问题的问题是问题,问题的问题是原因。何时是问题?何时是原因?
三个案例讲完,但是我们还不能明白何为“因果循环”,因为因果的循环要到对策才能算数呀?所以,辩证思维的“因果循环”应该是“问题的问题是问题”;“问题的问题是原因”;“问题解决问题是对策”。一切皆为问题,皆为结果。所以,我要结合最后一个案例阐释,我们也许就会豁然。
实例四:2011年424多生联考
在材料的第五段,我们发现问题,“人户分离”现象是人口普查的问题,我们要解决人户分离,在材料中直接告诉我们“需要自主户准备自己家的证件,普查员上门时直接登记就行了,省时省力。”这就是对策。但是,我们要站在“给定资料”的角度上去看,人口普查的问题,还有“入户难”的问题,那么后面一段数据支撑了“入户难;那么情况就变了,自住户准备证件所谓的这个“对策”同时是“问题”了。
辩证思维的“因果循环”,告诉应试者什么呢?引用钟君老师的一句话:“我们看待问题首先是因果关系的密切联系为前提,其次就是我们看待问题不能再是“一分为二”了”,不然就是横竖都是二,成为了“井人”了。如果没有因果辩证的思维即我们的能力值上说——多角度地思考资料内容,作出合理的推断或评价,那么应试者想在申论中得到高分数的层次就显得困难了。那么申论的那些破阵破题的法门,也就成为了“一把双刃剑”。“因果循环”结合到应试者的机关工作,为人民服务意识,这时站立的角度是客观公正,那么我们面对问题时就有了终极的参照——“客观公正”。因此,“因果循环”不再循环,因为我们的思维在循环,运动相对于运动即为静止。此时,我们也许就不在迷惑,这不仅仅是我们得到申论分数,更是我们在以后仕途的路上走的更远条件——即我们祖国的伟大复兴的希望。
>>>>>>2014年国家公务员考试笔试招生简章
更多内容请继续关注 辽宁人事考试网 公务员考试 公务员考试网 公务员考试培训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