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内蒙古额尔古纳公安局会招聘15名反恐防暴特警队员公告
摘要:2015年内蒙古额尔古纳公安局会招聘15名反恐防暴特警队员,报名时间:报名时间为2015年1月17日至2015年1月23日。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反恐怖工作的意见》(内公办〔2013〕40号)中关于“在边境一线重点城市组建反恐大队”的要求,经市政府批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反恐防暴特警队员1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招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政治条件: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自愿从事公安保卫工作,具有较强的吃苦耐劳和忠诚奉献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2、学历及户籍条件:(1)反恐防暴特警队员1岗: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公安类专业应往届毕业生,具有呼伦贝尔户籍(2014年12月31前落户);(2)反恐防暴特警队员2岗: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学类专业应往届毕业生,具有额尔古纳户籍(2014年12月31前落户);(3)反恐防暴特警队员3岗: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需有一年及以上公安机关训警犬工作经历,具有呼伦贝尔市户籍(2014年12月31前落户)。
3、年龄条件: 35周岁及以下(1980年1月1日后出生) 。
4、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人社部发〔2011〕48号)要求,男性,身体健康、反应敏捷、五官端正;无残疾、无斜视、无色盲、无重听、无口吃、无纹身、无烟烫痕迹;无精神类疾病,无传染病史及心脑疾病;身高:172cm及以上;双眼矫正视力1.0以上。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专业知识和技能。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治安处罚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道德败坏,有流氓、盗窃等不良行为的;
4、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的;
5、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6、本人及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从事法轮功或其它邪教活动的;或者参与带有黑社会性质组织活动的;
7、曾受过开除党籍、团籍、学籍纪律处分的,或近三年曾受过记过以上纪律处分的;
8、有过吸毒史的;
9、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二、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能测评、体检和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相应事宜均在呼伦贝尔人才网、额尔古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网、额尔古纳市创业就业网上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一)发布招聘公告
通过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向社会发布公开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报名时间为2015年1月17日至2015年1月23日,逾期不予受理。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一是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岗位资格条件,选报符合条件的岗位。如对自己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有疑问,应先向有关部门咨询,确认符合条件后再填报。笔试前将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条件的将被取消笔试或聘用资格。二是应聘人员应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证明、证件等相关资料,如因弄虚作假被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己承担。三是应聘人员应遵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和政策,认真履行各项义务,保证遵守考试纪律,服从考试安排,不舞弊,不协助他人舞弊。
2、报名地点:额尔古纳市人才市场。
3、报名要求:报考者需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近期免冠同版二寸彩色证件照片6张及学信网打印的学历认证一式两份。报考反恐防暴特警队员3岗位的应聘者,报名时需提供训警犬工作经历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需加盖出具证明材料单位的公章),到报名地点报名。报考人员在报名时所提供的个人联系方式要在整个招考聘用过程中保持畅通,以便于重要事项的通知。
4、资格初审:报考人员的资格初审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进行。初审通过的人员须缴纳报名费20元,考务费50元,合计70元(内蒙古计委财政厅〔2002〕887号文件)。低保贫困家庭大学毕业生、201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免收报名费和考务费;2013年毕业的高校毕业生,减半收取报名费和考务费。符合减免条件的低保贫困家庭报考人员须提交相关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审查合格后,报考人员要如实填写《额尔古纳市2015年公安局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反恐防暴特警队员报名登记表》,填写内容要详实,报名实行个人诚信担保,诚信签名需由本人亲笔填写(机打无效),不得委托他人报名。
(三)笔试
1、笔试工作由2015年额尔古纳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反恐防暴特警队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实行统一管理、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考试时间。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报考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按照指定时间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笔试采取闭卷形式,满分100分。
2、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方能开考。如报名人数未达到该岗位开考比例根据实际情况,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相应调整或核减招聘计划。调整后的招聘计划于笔试开考前在网站上公布。报考人员参加笔试时必须携带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否则不准参加考试。
(四)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并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逾期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五)面试
1、面试工作由2015年额尔古纳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反恐防暴特警队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面试根据招聘岗位的特点采取结构化面试,满分100分。
2、面试人员的确定: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招聘岗位计划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资格范围人员。同岗位排名并列者一并进入面试范围。未在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4、面试人员递补:对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本人自动放弃的,按报考该岗位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5、面试时如出现考生缺考、违纪情况,按放弃本次考试处理。该岗位招聘计划不再调减。
(六)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七)体能测评
1、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人社部发〔2011〕48号)对应聘者进行体能测评。
2、体能测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应聘人员参加体能测评时,须携带笔试准考证及二代身份证。
3、体能测评中,应聘人员对本人或他人体能测评项目结果有异议或有举报事项的,应在该项目测评结束时立即向在场的纪检监察人员当场提出,对事后再提出异议或举报申请不予受理。
4、对体能测评不合格或因伤病等个人原因不能在规定的体能测评时间结束前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资格。体能测评后出现的缺额,从报考该岗位的应聘者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差额(2人)递补一次,递补人员只进行体能测评。如递补人员全部通过体能侧评,按报考该岗位的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如差额递补人员中报考该岗位的总成绩排序在前的递补人员体能测评不合格,报考该岗位的总成绩排序在后的递补人员体能测评合格,则递补体能测评合格人员。
5、体能测评成绩不计入考试总成绩,但未参加体能测评或体能测评不合格的应聘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八)体检和考察
1、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按每个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及该岗位计划聘用人数与进入体检范围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进行笔试和面试的岗位,同一岗位末位总成绩并列的,则另行组织面试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2、拟聘用人员的体检在人社部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和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3、对因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等原因造成的缺额按报考该岗位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序等额递补一次。如出现递补人员末位总成绩相同的,按本条第一款办法处理。
4、通过体检的拟聘用人员,由市人社会同用人单位进行考察,主要对拟聘用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经领导小组同意,从所报考职位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一次。
(九)公示和聘用
1、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将在额尔古纳市电视台公示7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书面形式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问题的不予受理。
2、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或拟聘用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资格。因此而出现的缺额,依次递补。
3、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填写《额尔古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审批表》,由市人社局负责办理聘用手续。
4、本次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反恐防暴特警队员为事业编制,享受事业编制人员同等待遇。新聘用的人员一律签订试用合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待遇:每人每月2000元,缴纳社会保险,由市财政拔付。试用期满经人社局及用人单位考察合格的人员,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5、新聘用的人员一律签订最低服务期合同,聘用人员在额尔古纳公安局工作不得低于5年(试用期包含在内),5年内不得调出、考出或辞职。
三、组织保障与纪律监督
本次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反恐防暴特警队员工作在公安局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反恐防暴特警队员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制定公开招聘实施方案,组织实施发布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查、面试、体能测评、体检、考察、聘用等具体工作。
公安局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反恐防暴特警队员工作实行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对在招考过程中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查处,取消本次聘用资格。对在招考过程中失职、渎职及违反工作纪律的党员干部和工作人员,严格追究其相关责任。
四、其他
1、对考生的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阶段发现弄虚作假、违法违纪的考生,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并记录考生诚信档案,三年内不得参加我市组织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2、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3、考生报名时所提供的证件,凡能进行网上查询的,一律以网上查询结果为准,否则,视为无效证件;网上暂时不能查询的,需提供证件来源,协助进行查询。
咨询电话:0470-6829809 0470-6822447转3008/3043
公开招聘工作监督举报电话:0470-6823278
额尔古纳市2015年公安局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反恐防暴特警队员职位表
单位名称 |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招聘岗位条件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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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
专业 |
其他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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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恐防暴特警队员1 |
13人 |
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 |
公安类专业 |
男性,身高172cm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 |
呼伦贝尔户籍,服务期不低于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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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恐防暴特警队员2 |
1人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
法学类专业 |
男性,身高172cm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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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恐防暴特警队员3 |
1人 |
国家承认的专科及以上学历 |
不限 |
男性,身高172cm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具有1年及以上公安机关训警犬经历 |
呼伦贝尔户籍,服务期不低于5年 |
合计 |
3个 |
15人 |
| | | |
额尔古纳市公安局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反恐防暴特警队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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