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乌海职业技术学院招聘专职辅导员简章
2017年乌海职业技术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人员(专职辅导员)简章
经乌海市人民政府研究批准,乌海职业技术学院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人员(专职辅导员)10名。本次招聘简章的具体内容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2、坚持思想素质与业务素质相结合的原则。
3、坚持学历层次与实际能力相结合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专职辅导员10名。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学士及以上学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遵守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
2、热爱党的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服务意识,顾全大局,服从安排,乐于奉献,为人师表。
3、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人文素养,无违法违纪行为。
4、专业不限,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5、身心健康,具备胜任辅导员工作的良好形象与气质。
6、年龄不超过30周岁(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6日)。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准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4、有道德败坏等不良行为的;
5、有其他不宜担任专职辅导员情形的人员。
四、辅导员待遇
辅导员签订劳动合同,工资标准是每人每月实发3500元左右,缴纳五险二金。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17年12月7日-2017年12月12日(双休日正常报名)
报名咨询电话:0473—2616106
(二)提交材料要求
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按要求在网上填写《报名登记表》相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距报名时间6个月内,白色背景,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本人就读大学本科或研究生的学习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就读学校、院系和专业即可)、工作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工作单位和所从事的主要工作即可),同时上传本人身份证、毕业生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和电子注册备案登记表(学信网)的扫描件,否则,资格审查时可不予审查通过。
(三)报名形式
通过提交电子邮件形式进行报名,报名资料发至指定邮箱396310869@qq.com。详细要求见乌海职业技术学院官网(http://www.whvtc.net)。
(四)资格审查
1、学院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如没有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恕不另行通知;
2、报考人员要本着诚实守信的原则,对本人提供的各项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3、学院有义务对应聘人员信息保密;
4、发现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将取消报考人员的报名和录用资格;
(1)伪造、涂改学历学位及资格证书、获奖证明等;
(2)涂改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名称;
(3)在应聘测试过程中作弊的;
(4)应予取消资格的其他情形。
六、招聘考试
本次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具体考试时间、考试地点、领取准考证等事项,我单位将通过电话、短信或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通知,没有通过资格审查人员恕不另行通知。
(一)笔试
1、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开考比例为3:1,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开考比例或核减招聘人数;
2、笔试内容(汉语):综合知识,满分100分,考试时限120分钟;
3、笔试成绩将在乌海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whvtc.net)进行公布。
(二)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名,按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末位出现并列的,则同时进入面试),面试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开考比例或核减招聘人数;
2、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当场统一向参加面试人员公布。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1、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2、考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七、体检与考察
按照考生笔试、面试成绩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按照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拟聘用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考生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同时进入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1、参照公务员考录体检标准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后,方可进入录用程序,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2、对于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并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
(二)考察
1、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拟聘用人员是否符合聘用岗位所要求的条件和履职能力;
2、对考察不合格的招聘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并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进行递补。
八、公示与聘用
根据体检与考察结果,报学院研究确定聘用人选,并在学校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如因取消聘用资格或主动放弃出现岗位空缺,依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经核实符合招聘条件的,按照有关规定与应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此次聘用人员试用期一般为3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并解除劳动关系。
九、纪律和监督
乌海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处负责本次招聘全程监督工作,监督举报电话:0473-2616170。
十、其他事项
公开招聘事宜、招考成绩和确定招聘人员等信息将通过乌海职业技术学院官网(http://www.whvtc.net)发布。
本简章未尽事宜及因工作需要修改的,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招聘简章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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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报名表下载.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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