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东胜区人民政府蒙古文政务网招聘蒙汉兼通人员公告
2018东胜区人民政府蒙古文政务网招聘蒙汉兼通人员公告(6人)已发布,内蒙古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内容发布如下:
东胜区人民政府蒙古文政务网2018年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蒙汉兼通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和推进我区新形势下蒙古语文字信息化及翻译队伍的建设,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蒙汉兼通工作人员,公示如下:
一、公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计划为东胜区政府蒙古文政务网站招录蒙汉兼通翻译人员6人。
二、招聘范围及应聘条件
(一)招聘范围
1.区政府蒙古文政务网站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面向鄂尔多斯市公开招聘。
2.聘用人员要有较高的蒙古文字公文准确翻译能力和汉文公文的准确理解能力,能够熟练运用蒙古语言文字和汉语言文字。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大学蒙语授课(包括少数民族预科班),专业不限。
(二)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35周岁以下(1983年7月4日之后出生);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三)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含2018年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实施步骤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公告于2018年7月6日在东胜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ds.gov.cn/)和东胜发布微信公众号上发布。
(三)报名及资格审核
1.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18年7月12日至16日,报名地点:东胜区市民中心B座2楼C区43、44号窗口。
要求:报考人员现场填写《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并携带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色照片4张,本人身份证、户口薄(或户口所在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本科期间蒙语授课佐证材料、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参加资格审查。
在填写个人简历时,应聘人员须完整、准确填写本人学习经历,从高中开始(填写上学起止年月、所读院校、院系、专业)及毕业后工作经历(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的主要工作),凡报名表所填报的各项内容不完整、不真实、不准确或弄虚作假的,取消考试资格。
2.资格审核
应聘人员资格审查工作由东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牵头按照岗位报名条件,对照应聘人员所填报的《报名登记表》各项内容逐项进行审核。资格审核结果报区人社局。资格审核时,无《报名登记表》者,一律不接受资格审核。
(三)领取准考证
应聘人员成功通过报名资格审查后,在2018年7月23日,到东胜区市民中心B座2楼C区43、44号窗口领取准考证。
(四)笔试
1.笔试以闭卷的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不划定具体范围,主要倾向于测试翻译技能及编辑水平;实际报考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达到1:5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或核减招聘计划数。
2.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应聘人员凭二代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3.笔试结束后,按照招聘计划及应考人员的总分由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划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并在网站上公布笔试成绩。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出现成绩并列的考生全部进入面试范围。
(五)面试
1.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基本能力和专业素质。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2.面试时间、地点及其它事宜详见网站公布。
3.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考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
(六)体检和考察
按照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以面试成绩高低排序。
1.体检。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执行。
2.考察。由东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牵头组织实施,根据拟聘用岗位要求,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查阅本人档案。
(七)公示与聘用
1.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东胜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ds.gov.cn/)和东胜发布微信公众号上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
2.对公示后被取消聘用资格的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3.用人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人员聘用的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合格后,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限不低于5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4.本次公开招聘,通过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的方式招入,工资待遇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同等待遇。
四、其他事项
(一)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任何阶段及试用期期间发现应聘人员与应聘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记入诚信档案库。
(二)本次招考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三)公开招聘期间有关成绩公布、信息发布等事宜,将在东胜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ds.gov.cn/)公布,请报考人员及时登陆网站查询。
(四)本公告由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0477-8380835、18947094586、 18047787222
监督电话:0477-838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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