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内蒙古乌审旗招考医疗卫生专业技术服务人员公告
2019年内蒙古乌审旗招考医疗卫生专业技术服务人员公告已公布,计划招聘工作人员50人。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报名时间:2019年7月22日至7月26日下午17:30。内蒙古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公告内容整理如下:
乌审旗2019年公开招考医疗卫生专业技术服务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全旗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切实提高医疗卫生服务水平,推进健康乌审建设,2019年公开招考50名政府购买医疗卫生专业技术服务人员,特发布此公告。
一、招考原则
(一)坚持严格考试,认真考核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德才兼备、宁缺毋滥的用人标准;
(四)坚持“凡进必考”的原则。
二、招考计划
招考各类政府购买医疗卫生专业技术服务人员50名(其中旗直卫生健康单位14名,基层医疗卫生健康单位36名),专业及学历要求详见附件1、2。
三、招考条件
(一) 招考范围
1.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往届毕业生;
2.乌审旗在职在岗的嘎查村卫生室乡村医生;
3.在乌审旗服务的各类储备人员(地聘人员、带薪见习人员、辅助性岗位人员、三支一扶大学生、社区民生志愿者、大学生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等)。
(二)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为人民服务精神;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服务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下列人员不得报考:现役军人;全日制中、高等院校在读学生;全旗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录用、聘用并纳入机构编制实名制系统管理的工作人员(含试用期内);曾受过各种刑事犯罪处分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近三年参加招录考试中有作弊行为的;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准参加公开考试的其他情形。
(三)具体条件
1.年龄:198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其中乌审旗在职在岗的嘎查村卫生室乡村医生年龄可放宽至197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户籍:报考护理岗位人员限乌审旗户籍(户籍迁入时间截止到2018年7月1日之前),报考其他岗位人员户籍不限。
3.学历及专业:
报考旗直卫生健康单位的人员需具备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基层医疗卫生健康单位(苏木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人员需具备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所有报考人员要求专业对口,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四、招考程序及办法
(一)招考时间安排
1.发布招考公告:2019年7月12日。
2.网上报名:2019年7月22日至7月26日下午17:30。
3.网上初审:2019年7月22日至7月27日下午17:30。
4.准考证打印时间:2019年7月31日至8月2日。
5.笔试时间:2019年8月3日(周六)。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6.资格复审时间: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地点:另行通知。
7.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8.体检和考察:另行安排。
9.公示和聘用:另行安排。
(二)网上报名
1.考生直接登陆乌审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 http://www.wsq.gov.cn),点击“乌审旗2019年公开招考政府购买医疗卫生专业技术服务人员”浮标进行网上报名和准考证打印。
2.报名时,考生须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蓝底彩照(jpg格式,大小为100KB以下)。考生须按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如实填写《乌审旗2019年公开招考政府购买医疗卫生专业技术服务人员报名表》,在反复核对所填各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考生须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的,责任自负。因未如实填写信息获取考试资格的,一经发现取消其本次招考报名、考试、聘用资格。报名与参加笔试、面试时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3.招考工作人员将在网上对考生进行资格初审,并提出审核意见,因不符合报考条件或信息不完整而审核不通过的人员,请及时关注审核意见,避免重复提交(每人最多可提交三次),考生如对审核意见有疑问,请电话咨询:0477-7581829。
4.同一岗位招考计划数与报考人数比例达到1:3方可开考。报考人数未达到3人的取消该岗位招考计划,报考人数达到3人以上,但未达到招考计划3倍的,按比例压缩该岗位招聘计划。取消或压缩后的招聘计划根据紧缺程度调整到其他岗位,具体调整岗位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三)笔试
1.笔试以闭卷的形式进行,满分为100分。笔试提供蒙汉两种文字试卷。选用汉文试卷的用汉文作答,选用蒙古文试卷的用蒙古文作答;不按规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2.政策性加分。
(1)内蒙古主体少数民族(蒙古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达斡尔族)考生在笔试成绩加权前加2.5分。
(2)乌审旗户籍考生在笔试成绩加权前加3分。
(3)同时符合以上两项加分条件的,累计加分。符合照顾条件的应聘者须在报名时提供相关证明,报名结束后提供无效。
(四)资格复审
1.按招考岗位与参加考试人数1:2的比例,根据笔试总成绩(笔试原始成绩+政策性加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最后一位出现并列时,同时进入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持《乌审旗2019年公开招考政府购买医疗卫生专业技术服务人员报名表》、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含学历学位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乌审旗在职在岗的嘎查村卫生室乡村医生如无学历学位电子注册备案表需携带学籍档案原件参加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将重点审核考生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对审核不合格者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3.因资格复审不合格、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复审等情况致使面试名额空缺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并由招考考务工作组电话通知递补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考生需保持联系方式畅通,由于考生联系方式不畅通而造成的考试延误责任自负。
4.经资格复审及递补后仍达不到面试比例的,核减相应岗位招考人数;核减后仍达不到面试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考计划。
(五)面试。资格复审通过人员进入面试环节。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采取实践技能考核的形式进行。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六)考察体检。
1.考察。依据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由高到低按照岗位招聘人数与考核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考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考察由招考领导小组统一组织,主要从拟聘人员遵纪守法、道德规范表现等方面进行考察。
2.体检。体检医院为乌审旗人民医院,费用自理。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关于对<关于明确公务员录用体检中肝脏生化标准的请示>答复的函》(国公考录函[2010]1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考生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考核体检不合格人员通知本人取消拟聘资格,空缺名额按报考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考核;考核合格人员进入公示。
(七)公示及聘用。对拟聘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按相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五、相关待遇
1.本次招考录用人员通过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方式予以聘用,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享受事业单位同级同类人员工资及福利待遇,按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2.招考的专业技术服务人员在合同约定服务期八年内不得离开医疗卫生一线或调离乌审旗卫生系统,否则予以辞聘,并且列入个人诚信档案。
3.本次聘用政府购买医疗卫生专业技术服务人员试用期满后,1年内未取得相关执业证书者解除聘用合同。
六、其他
(一)考试成绩、拟聘人员将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各界和群众的监督。对弄虚作假、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考生一经发现,取消其录用资格;对违反招考纪律的单位或个人一经查实将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二)聘用人员必须按照招聘岗位服从安排,对不服从岗位安排的聘用者将取消聘用资格。
(三)本次招考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招考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四)公开招考期间有关成绩公布、信息发布等事宜,将在乌审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wsq.gov.cn)上发布,请报考者及时登陆网站查询。
(五)本方案由乌审旗公开招考政府购买医疗卫生专业技术服务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由乌审旗公开招考政府购买医疗卫生专业技术服务人员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卫红、尚英 7581829 (乌审旗卫生健康委员会)
2.监督举报电话:
0477-2248304(旗纪委派驻市场监督管理局纪检组)
0477-7582193(旗纪委派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组)
0477-7581820(乌审旗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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