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内蒙古锡林郭勒盟招聘教师公告
2021内蒙古锡林郭勒盟招聘教师公告已公布,计划招聘235人。报名时间:2021年4月10日上午9:00-12:00,报名地点:内蒙古师范大学赛罕校区球类馆和羽毛球馆。内蒙古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锡林郭勒盟2021年度赴内蒙古师范大学招聘中小学和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公告
为确保锡林郭勒盟2021年度中小学和特殊教育学校教师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规定和盟委编委会下达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用编计划,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计划
2021年4月10日(星期六)赴内蒙古师范大学参加《内蒙古师范大学2021届毕业生春季就业洽谈会》,为锡林郭勒盟71所中小学及特殊教育学校招聘教师235人,其中:高中教师82人、初中教师68人、特殊教育学校教师1人、小学教师84人。具体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
小学教师岗位面向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招聘。高中、初中和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岗位面向符合条件的应往届毕业生招聘。
“高校毕业生”是指: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具体指2021、2020、2019年度毕业的高校毕业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在报名开始日之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高中教师岗位不限户籍;初中、特殊教育学校和小学教师岗位限内蒙古自治区户籍(2021年4月10日之前落户)或生源(高考入学前户籍为内蒙古自治区),对在内蒙古自治区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项目人员不限户籍;
项目人员是指: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计划、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中小企业人才储备计划、特设岗位教师、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退役士兵及获得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颁发的《贫困家庭和蒙古语授课高校毕业生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证书》人员。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诚实守信,品行端正。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具有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必备的能力和素质。
4.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含2021年度应届毕业生)。2020年及以前年度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须在报名开始日之前,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专业条件详见招聘岗位表(附件1)。研究生学历报考人员本科阶段所学专业,必须与招聘岗位表要求的本科专业相一致。应届(2021年度毕业)和择业期内(2020、2019年度毕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研究生学历人员,只要其本科阶段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表要求的本科专业相一致,并符合本《公告》规定的其他条件,均可报名,不对其本科毕业年限作硬性要求。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2003年4月10日之前,1985年4月10日之后出生)。
7.具有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相应学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取得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两科考试《合格证书》,且在有效期内人员,也可报考。
8.《语文》教师岗位要求具备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其他汉语授课教师岗位要求具备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其中,民族语言授课毕业生须具备三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蒙古语授课教师岗位要求具备三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应聘人员须在报名开始日之前,取得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否则不得报考。
9.服务期未满的特设岗位教师,在报名开始之日前办理辞职手续的,也可报名。
10.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不含2021年度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3.试用期内和服务期未满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锡林郭勒盟在编在册教师(含锡林郭勒盟2020年度院校招聘和2021年度 “三科”教师招聘进入体检、考察环节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才引进)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引进)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7.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4月10日上午9:00—12:00,报名地点:内蒙古师范大学赛罕校区球类馆和羽毛球馆。
重要提示:应聘人员务必仔细阅读《外校毕业生参会报名办法》(附件3),并按有关要求,提前做好应聘准备工作。
2.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每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对报考两个以上岗位人员取消其应聘资格。
3.报名所需材料
(1)《应聘人员报名信息表》(附件2,从网上下载打印填写或现场填表,须准备近期同底正面1寸免冠照片1张);
(2)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按内蒙古自治区生源报考的应聘人员,还须提供本人原户籍注销页(或复印件)或原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四证之一)原件及复印件;
(4)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2021年度应届毕业生持加盖学院<系>和校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一份(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项目人员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服务项目旗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原件;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已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须提供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须提供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相应学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两科考试《合格证书》;
(8)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5.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应自备口罩(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并自觉服从招聘场所有关疫情防控要求。
6.应聘人员须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在报名现场进行,当场告知审查结果。
(三)考试。
1.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
2.考试时间地点、考试方式及有关要求,于4月11日上午在内蒙古师范大学就业信息网(http://jy.imnu.edu.cn/)上公布。
3.考试方式:对报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超过3:1(报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下同)比例的岗位,采取“初试+面试”方式进行;对报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未超过3:1比例的岗位,采取“面试”方式进行。考试顺序抽签决定。考试当日,同一岗位的考试人员在同一考官组并使用同一套试题。
4.初试。满分100分,采取现场答辩(3分钟以内)方式进行,初试成绩不计入面试成绩。汉语授课教师岗位须用汉语答辩;蒙古语授课教师岗位须用蒙古语答辩。初试结束后,按照3:1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员,如因初试成绩并列,出现进入面试环节人数超出3:1比例的情形,相关初试成绩并列人员均可进入面试环节。初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初试成绩在内蒙古师范大学就业信息网(http://jy.imnu.edu.cn/)上公布。
5.面试。满分100分,划定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75分。音乐、舞蹈、体育、美术岗位面试采取“专业技能测试+试讲(备课40分钟、讲课10分钟,下同)”方式进行,其中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总成绩40%,试讲成绩占总成绩60%。其他岗位面试采取试讲方式进行。汉语授课教师岗位须用汉语面试;蒙古语授课教师岗位须用蒙古语面试;英语教师岗位须用英语面试;对不按规定语言面试的,按零分处理。评委现场打分,当场公布成绩。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在内蒙古师范大学就业信息网(http://jy.imnu.edu.cn/)上公布。
6.从面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75分及以上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岗位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同一岗位进入体检环节人员最后一名面试成绩出现并列,并超出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采取加试方式,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
7.本次招聘考试后各环节出现缺额的,依次进行递补。同一岗位递补最多进行3次。
(四)体检。体检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以及国家关于公务员体检的其他有关规定进行。应聘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对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对应聘人员需要进行复检的,在接到体检机构通知后及时安排复检。
(五)考察。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个人诚信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应聘人员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公示。考察结束后,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应聘人员在本次公开招聘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前被其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新聘用(列编招聘,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下发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且未满试用期或在公务员考录中被新录用的(以录用主管机关下发录用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取消其本次招聘聘用资格。
(七)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及时办理聘用手续。用人单位须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并明确违约责任和相关要求。在最低服务期限内,不得借调或调走。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不能胜任教学工作的,取消聘用资格。工资福利待遇按照事业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五、纪律要求
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监督。对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在本次招聘工作中出现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疫情防控事宜,严格按照内蒙古师范大学有关要求执行。
(二)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全过程,在公开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情形,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咨询电话:见附件
监督电话:
0479—8221201(锡盟纪委监委派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0479—8268941(锡盟教育局)
0479—8278199(锡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点击下载>>>
锡林郭勒盟教育局
2021年4月2日
原文链接:http://jyj.xlgl.gov.cn/xwdt/tzgg/202104/t20210402_262198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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