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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通辽市直卫生健康系统所属事业单位招聘急需紧缺人才公告

2022-05-24 09:35:52 字号: | | 【 打印 】
  2022年通辽市直卫生健康系统所属事业单位招聘急需紧缺人才公告已发布,计划招聘78人。报名时间:2022年5月30日9:00——18:00。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内蒙古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通辽市直卫生健康系统所属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校园招聘公告
 
  为做好2022年度通辽市直卫生健康系统所属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校园招聘工作,根据《通辽市2022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总体实施方案》和用人单位实际需求,制定本公告。
 
  一、招聘人数和岗位设置
 
  本次校园招聘共计78名列编工作人员,通辽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8个。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2022年度通辽市直卫生健康系统急需紧缺人才校园招聘岗位表》(以下简称《校园招聘岗位表》)。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
 
  招聘范围为符合岗位要求的内蒙古医科大学医学类专业硕士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
 
  (二)报考者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卫生健康事业。
 
  2.学历、专业和执(职)业准入资格等条件,以《校园招聘岗位表》规定为准,资格条件取得时间截至报名开始日。
 
  3.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必须与招聘岗位限定的学科专业要求一致。
 
  4.应聘人员年龄原则上要求在18周岁至35周岁(1986年5月30日至2004年5月30日出生)。博士可放宽到40周岁。计算年龄截止时间以报名开始日为准。
 
  5.面试时报考蒙医临床岗位的人员须用国家通用语言和蒙古语两种语言作答,两种语言试题各占50%;报考其他岗位的人员必须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对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6.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明确自2017年起,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考试招生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培养质量坚持同一要求,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7.按照国家卫健委等四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精神,对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与临床医学、中医(蒙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三)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全日制研究生(不含应届毕业生);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6.试用期内及未满服务期限的公务员和参公人员,试用期内及未满服务期限的事业单位列编工作人员;
 
  7.应聘到岗位后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本次招聘的公告在通辽市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tlpta.com/)、通辽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方网站(http://wjw.tongliao.gov.cn/)及内蒙古医科大学校园网站(https://www.immu.edu.cn/)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及校园疫情管控要求,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招聘单位负责解释招聘中涉及的有关学历、学位、专业、执(职)业资格等资格审查方面的问题。本次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信息进行报名,报名表填报信息经院系确认盖章后,一经提交,不得更改。
 
  报名和资格审查时间:2022年5月30日9:00——18:00。
 
  报名和资格审查地点:内蒙古医科大学通辽专场招聘会现场。
 
  本次公开招聘开考比例为2:1。未达到2:1开考比例的,资格审查合格后全部进入面试环节。
 
  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1.报名表(见附件2)一式两份;
 
  应聘人员须完整真实填写报名表中个人信息,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本人就读高中及大学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的学习经历(填写上学起止年月,所读大学、专业);须填写完整工作经历(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的主要工作)。经院系确认报名信息并盖章后提交,否则将不予审查通过。
 
  2.有效居民身份证(或社保卡、护照)原件和复印件。
 
  3.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或执业医师考试成绩合格单)。
 
  4. 报考岗位要求的其它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现场报名的资格审查工作由通辽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市直各招聘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与报名同步进行。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
 
  (三)面试
 
  1.面试工作由通辽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和招聘单位共同负责组织实施。
 
  2.面试时间、面试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应聘人员凭《面试通知书》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或社保卡、护照)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等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并当场公布。
 
  4. 实际参加面试人数达到2:1以上的岗位,按照面试分数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进入体检环节;实际参加面试人数小于2:1大于1:1的岗位,设定最低分数低为70分(含70分),从70分及以上人员中按照面试分数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进入体检环节;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小于招聘计划数的,设定最低分数线为70分(含70分),达到70分及以上的进入体检环节。博士直接进入体检环节。
 
  (四)体检
 
  1.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对照各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人选,进入体检程序。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范围人员末位面试成绩相同时,另行加试。
 
  2.体检工作由通辽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并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五)考察
 
  考察工作由通辽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被考察人员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结束后,形成书面考察材料。
 
  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了解被考察人员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拥护“两个确立”,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一票否决”。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被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进行,根据需要也可以进行延伸考察等,广泛深入了解情况。通辽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根据考察情况,研究决定拟聘用人员事宜。对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公示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通辽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方网站和内蒙古医科大学校园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查实有影响聘用问题的拟聘用人员,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经通辽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审批后,由招聘单位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并报人社部门备案。
 
  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初次就业的聘用期3年及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3-6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不合格的,将解除聘用合同。
 
  四、取消资格情形
 
  (一)报名阶段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查实后取消报名资格;
 
  (二)体检阶段结果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公示阶段发现问题且查有实据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对发现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问题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四)考察阶段考察结果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未在规定时限内(2022年7月底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
 
  (六)聘用通知下发前被录取为全日制高校学生(已报到注册)的拟聘用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七)拟聘用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被其他事业单位列编聘用或在公务员考录中被录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拟聘用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后放弃聘用资格或被取消聘用资格的,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九)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十)试用期问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纪律要求及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按照“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各资格审查单位应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高度负责。不得另设其他附加条件,也不得随意放宽条件。
 
  (一)在招聘中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二)本次校园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考试范围,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三)本次招聘工作中,在体检、考察环节出现空缺时,均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每个环节最多递补三次。
 
  (四)本次招聘方案(公告)中其他未尽事宜以及招聘过程中出现的其他问题,由通辽市直卫生健康系统急需紧缺人才校园招聘专项工作组研究决定,有关信息在通辽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方网站和内蒙古医科大学校园网站上发布。
 
  本公告由通辽市直卫生健康系统急需紧缺人才校园招聘专项工作组负责解释。
 
  校园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详见《校园招聘岗位表》
 
  通辽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咨询电话:0475-8212625
 
  监督举报电话:0475-8222980
 
  附件1:附件1:2022年度通辽市直卫生健康系统急需紧缺人才校园招聘岗位表
 
  附件2:2022年度通辽市直卫生健康系统急需紧缺人才校园招聘报名表
 
  通辽市直卫生健康系统急需紧缺人才校园招聘专项工作组
 
  2022年5月23日
 
  文章来源:http://wjw.tongliao.gov.cn/wjw/tzgg/2022-05/23/content_0a3c9c6b4b954adebb2a10cb5507b8ad.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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