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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乌兰察布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公告

2024-02-21 10:57:17 字号: | | 【 打印 】
  2024年乌兰察布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公告已发布,计划招聘22人。报名时间:2024年2月20日上午10时起至2024年 2月28日下午18时止。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内蒙古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24年度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察右前旗消防救援力量建设,更好地满足全旗消防发展规划及实际工作需求,经旗委、旗政府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具体招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专职消防员22名(男性)。其中,消防战斗员16名、消防车驾驶员6名,主要从事灭火应急救援及其他相关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身体和心理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消防战斗员、消防驾驶员须具备高中、普通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
 
  7.年龄要求:截至到公告发布当日,消防战斗员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消防车驾驶员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并持有B2本以上驾驶证;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参加报考
 
  1.现役军人;
 
  2.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含机关事业单位试用期内正式录用<聘用>的工作人员);
 
  3.近5年因行政处分被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辞退的;
 
  4.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公职的;
 
  5.有纹身等形象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
 
  6.在高中、普通中专及以上学历的全日制学校在读的;
 
  7.参加国家各类考试被认定为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内的;
 
  8.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9.在军队服役期间受过警告以上行政处分的;
 
  10.其他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
 
  三、工时制度
 
  执行24小时驻勤制(不定时工时制度),原则上每月休息8天,遇有重大消防安保任务或不可抗拒力因素影响,事后适时给予补休。
 
  四、工作地点
 
  通过岗前培训(培训期间实行封闭式管理,期间违纪及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考核后,由察右前旗消防救援大队分配至乌兰察布市察哈尔右翼前旗黄旗海镇、玫瑰营镇、三岔口乡政府专职队工作。
 
  五、待遇
 
  (一)试用期工资每人每月2000元。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进行岗位任命的,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工资薪酬由基础工资、绩效工资等组成,每人每月5200元-6200元工资标准执行,用人单位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由用人单位缴纳,个人部分由个人缴纳)。
 
  (二)每年定期免费体检一次,工作期间提供食宿及专用被装。
 
  六、报名与资格初审
 
  (一)网上报名
 
  1.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每位报名人员请将个人简历、身份证(正反面)、毕业证、学位证、有效期内的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退伍证(符合退出现役的义务兵和士官身份的人员)、B2及以上驾驶证(报考驾驶员岗位的人员)等证件的原件扫描件以及照片的扫描件,压缩打包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342875311@qq.com
 
  (压缩文件夹名称必须为:拟报岗位名称+姓名)。个人简历模板于附件1,请自行下载。
 
  2.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2月20日上午10时起至2024年 2月28日下午18时止。
 
  3.报考人员须按要求填写应聘简历,并上传本人近期2寸免冠照片。在填写教育背景(限200字以内)时须从初中时填起,完整填写本人就读大学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的学习经历(填写上学起止年月,所读大学、院系、专业);须完整填写工作经历(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的主要工作),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
 
  4.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简章,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并对在网上填写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凡因填写材料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的,责任自负;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聘用资格、记入诚信档案等处理。
 
  5.因报考人员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证书等未打包压缩至文件夹、压缩文件名称不符合要求导致报名失败的责任自负。
 
  6.请保证所填信息的准确性及完整性,信息不全将会导致无法通过资格审查。
 
  7.本次招聘采用初审、体能测试、驾驶实操、体检、政审考察等方式进行择优录用。
 
  8.本次招聘政审采取线下审查的方式。
 
  9.初审、体能测试、驾驶实操、体检、政审考察等具体相关事项,将通过察右前旗政府官方网站进行通知,请保证填报电话号码、电子邮箱的准确性,同时保持通讯渠道畅通。
 
  10.报考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体能测试、驾驶实操(需携带驾驶证件)、体检等。
 
  11.进入体检的报考人员需自费按要求体检,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对于体检项目不合格考生,取消其聘用资格。如出现岗位空缺的从参加该岗位考生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12.初审、体能测试、驾驶实操、体检、政审考察及办理入职手续等相关事项的通知,将在察右前旗政府官方网站上届时公布。
 
  (二)资格初审
 
  1.网上资格审查与网上报名同步开展。
 
  2.网上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 2月 21日上午8:30起至2024年 3月1日下午18:00止。
 
  3.网上资格审查方式:对报名人员所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并根据审查情况提出审查意见。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会简要说明理由;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则不予说明,报名人员及时关注报名系统进行查询。
 
  4.资格审查合格和进入体能测试人员名单在察右前旗政府官方网站上公布。
 
  5.如有弄虚作假的,取消考试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七、体能测试
 
  (一)进入体能测试报考人员名单,具体时间将在察右前旗政府官方网站进行公示。
 
  (二)按照《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附件2)进行体能测试。
 
  (三)体能测试实行量化评分,最高分为60分,总分低于24分的,视为体能测试不合格,体能测试成绩当场公布。(如单项科目成绩得分超出10分的,按照《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加分细则进行加分,单项科目最高为15分)。
 
  (四)因伤病或其它等个人原因不能在规定时间参加体能测试的,视为体能测试不合格,取消考试资格。
 
  (五)体能测试安全提示:体能测试属于剧烈运动,因个人身体等原因无法坚持体能测试的、患有心脏病、高血压、肝功能异常等疾病的、以及不适合剧烈运动的应聘人员,应慎重选择,确保自身安全。如隐瞒或坚持参加体能测试发生意外,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六)体能测试结束后
 
  1.消防战斗员、消防车驾驶员体能测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成绩名单将在察右前旗政府官方网站上公布。
 
  2.消防战斗员按照招聘人数1:1.5的比例以体能测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进入体检,如进入体检人员最后一名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全部进入体检。驾驶员按照招聘人数1:2的比例以体能测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进入驾驶实操考试阶段。
 
  3.如达不到进入体检比例的,由公开招聘专职消防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进入下阶段人员比例。
 
  八、驾驶实操(指消防车驾驶员)
 
  (一)进入驾驶实操考试人员名单,具体时间将在察右前旗政府官方网站进行公示。进入驾驶实操考试阶段后,参加考试人员体能成绩不列入最终成绩评定,体能成绩只作为驾驶实操考试的前置条件。
 
  (二)驾驶实操包括桩考、侧方停车、坡道定点停车与起步、直角转弯、通过单边桥等五项科目。成绩为五项科目成绩之和除以10(每项科目采用10分制,五项科目满分50分)。
 
  (三)驾驶实操考核结束后,消防车驾驶员按照招聘人数1:1.5的比例以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进入体检,如最后一名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全部进入体检。
 
  九、成绩评定办法
 
  (一)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为:
 
  消防战斗员:体能测试成绩得分+政策加分=总成绩
 
  消防车驾驶员:驾驶实操成绩+政策加分=总成绩
 
  (二)政策加分:察右前旗籍退役军人经公开招聘专职消防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认后,在考试总成绩上加3分。
 
  十、体检与政审考察
 
  (一)体检
 
  1.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察右前旗政府官方网站上公布。
 
  2.体检工作由公开招聘专职消防员工作领导小组指定的医院进行,按《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执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在察右前旗政府官方网站上公布。
 
  3.考生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4.考生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如出现岗位空缺的从参加该岗位考生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5.对检查结果有疑问的,可以经招录工作办公室同意后进行一次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二)政审考察
 
  1.由考生提供本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退役军人需提供驻地退役军人事务局出具的在服役期间有无受过处分、是否全程服役、有无伤残情况证明。
 
  2.对考察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资格。如出现岗位空缺的从参加该岗位考生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3.体检与考察合格的考生名单在察右前旗政府官方网站上进行公示。
 
  4.对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一、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聘用到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制定管理办法。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十二、纪律和监督
 
  (一)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二)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考生,取消笔试或聘用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本公告由公开招聘专职消防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宝队长15849168555(工作时间接受电话咨询)
 
  附件1:察右前旗2024年公开招聘专职消防员应聘简历
  附件2:消防员招录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及标准
  附件3:大型货车B2科目二考试项目及扣分标准
  察右前旗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2月19日
 
  文章来源:https://www.cyqq.gov.cn/tzgg/147854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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