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环境监测院进行公示的公告
根据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12年直属(含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统一组织实施公开招聘工作总体方案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12〕号)文件要求和规定,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共科目考试、专业测试、体检等考核程序,经内蒙古自治区地质环境监测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拟聘用2名工作人员。现予以公示:
一、 拟聘用人员名单
序号
姓 名
报考岗位
体检、考核
备注
1
李永林
野外勘查
合格
2
武永涛
野外勘查
合格
二、公示时间: 2012年12月 3 日—2012年12月 9 日,期限为7天,上午9:00-11:30 下午2:30-5:00
三、受理方式和举报电话
凡单位或个人对公示情况有异议,可通过电话、来访、来函形式反映上述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和问题,并对所反映的问题提供可调查核实的证明人以及其他有关材料和线索,我们将按照规定对各个环节严格保密。
举报电话: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0471-6944911
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0471-4215872
内蒙古自治区地质环境监测院:0471-6286197、0471-6286193
内蒙古自治区地质环境监测院
二0一二年十二月三日
二0一二年十二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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