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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政法机关招录公务员3类人免收报考费

2013-07-28 08:15:18 字号: | | 【 打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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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日从内蒙古人事考试中心了解到,2012年全区基层政法机关定向招录培养公务员报名已经结束,初审通过的,须在指定的网上银行进行交费,完成交费即确认报名成功。交费截止时间为8月29日24时,在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交费视为放弃报考。


  内蒙古自治区决定对3类考生免收报考费。农村牧区特困家庭和享受低保的城市家庭报考者可免交报考费。这两类报考者须将家庭所在旗县(市、区)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或旗县(市、区)民政局出具的享受低保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以及报考者的身份证复印件(标明报名序号和联系电话),于8月29日24时前传真至内蒙古人事考试中心(0471-6601704),经审查确认后可免交报考费。


  201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免收报考费,201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减半收取。这两类报考者在笔试结束后10天内,持《报名表》、《减免考务费申请表》、本人身份证和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标明报名序号和联系电话),由本人(或他人代办)到内蒙古人事考试中心或就近的盟市人事考试中心进行审核确认。确认后10天内,由内蒙古人事考试中心通过网上银行将所交费用自动退到报考者交费的银行卡里。


  另外,因报名交费人数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将被取消的职位,将在报名网站公布。报考这些职位的考生,其所交费用由内蒙古人事考试中心通过网上银行自动退到报考者交纳报考费的银行卡里。报名成功的考生自行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以备面试时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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