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气象局机关服务中心招聘3人 31日报名截止
内蒙古气象局机关服务中心招聘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气象局机关服务中心2012年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招聘计划已经过中国气象局人事司批准,根据国家有关毕业生招聘政策的要求,现将2012年度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根据中国气象局批准的《内蒙古自治区国家气象系统机构编制调整方案》和《内蒙古自治区气象局机关服务中心机构编制调整方案》,区局于二OO六年六月九日,批准成立内蒙古自治区气象局机关服务中心。
1、工作职责
受大院委托负责局大院机关服务和物业管理工作;负责局大院安全保卫、计划生育、环境卫生、绿化美化、园区基本建设的管理工作;负责水、电、暖的管理供应和维修工作;负责大院社区行政管理,社会综合治理及大院精神文明建设规划实施管理;负责实施局大院部分创收实体的管理。
2、机构设置
内蒙古自治区气象局机关服务中心机构规格为正处级;内设水电科、经营管理科、环卫科、服务科、保卫科、办公室和局机关车队7个科级机构。
3、人员编制
中心编制总数核定为47名。现有在职职工37人,其中党员13名,大专以上学历27名,工程师以上技术职称10名,高级技师10名。
4、领导职数
内蒙古自治区气象局机关服务中心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科级领导职数不超过14名。
5、现有情况
2006年初,在气象业务技术体制改革过程中,内蒙古气象局党组对原产业运营中心和行政管理中心的部分职能进行了必要调整,组建了机关服务中心。几年来,经过机关服务中心不懈地努力,中心以全新的面貌赢得了广大职工的好评,并且多次收到单位和群众的表扬信。精神文明建设、社会综合治理、计划生育、爱国卫生和环境保护等项工作也受到驻地政府的表彰奖励。机关服务中心以优异的业绩荣获2006年区局直属单位目标管理一等奖。
详细情况可以登陆内蒙古气象局综合信息网站进行查询。
二、招聘计划
三、招聘程序
1、按照中国气象局批准的一位文秘或新闻学、一位供热与供燃气工程、一位电工学或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一经考试、考核录用后,执行国家事业单位正式职工工资标准和福利待遇。
2、应聘人员条件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为文秘或新闻学、供热与供燃气工程、电工学或电力系统及其制动化;
(5)身体健康;
(6)具备一定的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
3、应聘毕业生请提供的个人简历,按照我单位提供简
历标准格式填写,详情见附件1毕业生个人简历.doc,请将简历投递至jmx88888@126.com,报名截止日期为2012年7月31日。
4、招聘办法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日期截止后,单位将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对初选合格的应聘者,我们将以电话以及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参加考试、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四、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新城区海拉尔大街49号
联系电话:0471-3335546 联系人:邸炎冰
单 位:内蒙古自治区气象局机关服务中心
附件:本科及以上学历个人简历
二〇一二年七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