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伦贝尔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招聘简章
为促进我旗高校毕业生就业和优化我旗事业单位人员队伍结构,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11]16号)、自治区人事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 (内人发[2009]83号)精神,经莫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对2011年我旗事业单位需要补充的工作人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招聘计划
莫旗事业单位此次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00人。其中,卫生系统50人(人民医院20人、中蒙医院20人、乡镇卫生院10人),文化系统13人(旗民族歌舞团13人),教育系统20人(尼尔基一中20人),计生系统7人(乡镇计生服务中心7人),乡镇事业单位10人。具体岗位详见《2011年莫旗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其中旗民族歌舞团招聘工作另行安排。
二、应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莫旗生源地毕业生或户籍在2010年12月31日之前在莫旗的符合报考条件要求的人员,具体招聘岗位条件要求以《2011年莫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中的条件为准。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学历、专业知识、执业资格、专业技能等条件。
4、在莫旗服务的“三支一扶”、西部志愿者、大学生村官、社区民生志愿者、特岗教师等“五类”人员,不受户籍限制。
5、莫旗户籍的复员军人和1996年后乡镇事业单位下岗分流人员不受年龄和学历限制。
6、在旗人民医院、中蒙医院、尼尔基一中现从事专业技术岗位的临时聘用人员报考所在单位岗位可不受户籍限制。
7、根据岗位条件,旗直医疗单位与乡镇卫生院相同岗位可兼报,但旗直医疗单位之间同岗位不能兼报。
8、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所报岗位必须对口(不限专业的除外)。
9、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10、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未取得相应学历的在校学生不得报考;现役军人;涉案在查人员;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受处分期限未满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1年12 月 5日—2011年12 月11 日(节假日不休息)。
2.报名地点:莫旗人才交流中心(莫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楼)。
3.报名电话:0470—4620380联系人:于雪娇 孟欣
4.报名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及相关从业证件的复印件;2011事业单位考试报名表2份(登录莫旗人才网http://www.moqirc.com/自行下载符合相关条件的报名表);2寸近期免冠彩照4张;交报名费20元、考务费200元。
5.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旗直医院与乡镇卫生院之间兼报的除外)。
6.准考证发放时间:2011年12 月 14日-15日,考生凭身份证到旗人才交流中心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形式和内容
考试由旗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具体考试内容参考《2011年莫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报考卫生系统和乡镇计生服务中心的考试形式为笔试;报考教育系统(即尼尔基一中)和乡镇事业单位的考试形式为笔试加面试;招聘考试工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在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下进行。
五、考试和成绩公布
(一)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笔试时间:2011年12 月 18日。
(三)考试加分:
1、三少民族(达斡尔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考生在总成绩上加5分。
2、现在莫旗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者、大学生村官、西部志愿者、特岗教师等五类基层项目服务人员,在总成绩上加3分。
3、报考乡镇卫生院具有相对应执业助理医师(执业护士)资格的考生在总成绩上加5分。
4、报考卫生系统、计生系统具备相对应执业医师资格的考生在总成绩上加10分。
5、报考人民医院、中蒙医院的考生在国家二级以上公立医院从事本专业工作的在职临时聘用人员,每满一年工龄加2分,最高不超过5分,计入总成绩。
6、报考乡镇卫生院和计生系统、尼尔基一中的考生,国家公立医院、计生系统及公办学校在职临时聘用人员,报考岗位与现从事专业相对应的,每满一年工龄加2分,最高不超过5分,计入总成绩。
7、年龄在35周岁(不含35周岁)以上的考生,不再有工龄加分。
8、累计加分不得超过15分。
(四)考试形式为笔试的岗位
根据笔试成绩和加分确定总成绩
(五)考试形式为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岗位
进入面试人选: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2:1 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达不到比例,考生笔试后直接进入面试。
笔试和面试均为百分制。
笔试成绩根据考生笔试分数和加分的50%确定为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根据考生面试分数和加分的50%确定为面试成绩。
根据笔试和面试成绩计算考生的总成绩。
5、进入面试的人选,应在指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没有按时参加面试的,视为主动放弃。
6、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考试总成绩按照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同一岗位总成绩如出现并列,比较小数点后第3位数字。
六、资格复审和体检
1、资格复审。根据考试结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笔试后拟录用人员和即将进入面试考生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相关从业证件及岗位所需证明的原件。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从参加该岗位考试的应聘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2、确定拟录用人选。按照招聘岗位和岗位数量,根据考生总成绩和审查结果,报考人数大于岗位数的按照1:1的比例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用。报考人数小于或等于岗位数的,最低录取分数50分。
3、体检。根据招聘岗位拟录用人选,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从参加该岗位考试的应聘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考试结果,对拟聘人员的相关信息在莫旗人才网、莫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3天,同时公布莫旗监察局、莫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报电话。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过期举报不予受理。
(二)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有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被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如若出现被聘用人员因考录内蒙古2011年公务员被录用为公务员的,自主放弃莫旗事业单位被聘用资格的情况,此岗位则按照本次考试成绩从相应岗位从高到低进行补录。
八、纪律问题
1、加强考务工作。严肃工作纪律,加强监督,严禁考试之机搞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坚决杜绝和防止把关不严的现象,真正把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品行端正的优秀人才充实到我旗事业单位人才队伍中。对于违反组织纪律、搞不正之风、徇私舞弊者,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报有关部门给予处理。
2、在考场内作弊者,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资格且两年内不得报考莫旗公开招聘的任何考试。
3、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考录工作全过程,在考录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考生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录用资格。
九、咨询电话和举报电话
咨询电话:0470-4620380, 举报电话:0470-4626179 0470-4625601
十、未尽事宜及临时通知,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莫旗人才网(http://www.moqirc.com/)、莫旗政务网(http://www.mldw.gov.cn)上公布的此次招聘相关信息。
十一、本简章由莫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莫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莫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附件: 7e0b796991c23ca4ab65a8657d11b523.rar (5.26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