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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遴选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复审有关问题的通知

2013-08-12 08:08:17 字号: | | 【 打印 】
关于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遴选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工作人员资格复审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遴选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公告》,自治区财政厅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于2011年11月7日上午9:00时至11月 8日下午18:00时,对拟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并发放面试准考证。为便于考生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登陆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查询笔试成绩及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二、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提供下列资料,如有缺项,资格复审不予通过。     1、填写《自治区财政厅遴选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复审通知书》,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原件);     2、《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遴选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原件;     3、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近期同底免冠1寸照片3张;     5、《公务员登记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机关)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     6、本人任职文件复印件。     三、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按时限要求参加资格复审出现遴选职位人选缺额的,按笔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四、请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及笔试成绩接近资格复审的考生,务必于11月8日至11月10日保持移动电话畅通。     附:     1. 自治区财政厅遴选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成绩册     2. 自治区财政厅遴选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3. 自治区财政厅遴选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复审通知书     自治区财政厅遴选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工作领导小组

                                               二○一一年十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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