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内蒙古公务员考录法检系统司法警察职位体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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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内蒙古公务员考录关于法院、检察院系统司法警察职位考生体能测评有关事宜的公告
现将内蒙古自治区2012年度党政群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工作人员考试中,报考法院、检察院系统司法警察职位考生体能测评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体能测评时间:2013年6月17日上午8:30前入场。
2、体能测评地点:武警呼和浩特支队院内(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毫沁营镇政府对面,武警指挥学院东,36、58路公交车终点站)。
3、根据《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2011]48号)和《关于录用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教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体能测评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2011]28号)有关规定,对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考生在参加面试前进行体能测评。
4、对因怀孕、伤病等个人原因不能正常参加体能测评或体能测评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体能测评后出现的缺额,从报考该职位的考生(含调剂到该职位的考生)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并进行资格复审和体能测评。递补只进行一次。
5、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还须下载打印《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表》(1份),填写有关内容后,持二代身份证原件、资格复审通知书(盖章签字合格的)参加体能测评。
6、考生要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服从指挥,按指定地点和时间及其他要求参加体能测评,未按时到场的视为自动放弃。
7、考生根据体能测评有关项目和要求,准备必要的运动服装和运动鞋。在测评前做好准备活动,注意安全,以免发生意外。
附件: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表(点击下载)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办公室
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政治部
2013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