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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常识:内蒙古公务员常识1月28日知识点

2013-08-10 00:11:31 字号: | | 【 打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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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章 公文处理

  第一节 概述

  公文处理的基本任务就是及时、准确、有效地创制、加工、传递、保管、处置公文,为公务活动提供适用的信息。其具体内容主要有:创制公文;办理公文;处置办毕公文;管理公文。

  第二节 收文处理程序与方法

  一、收文处理的一般过程

  收文处理的一般程序过程可以分为四个阶段:第一阶段,公文的收受与分流,具体包括:签收、外收文登记、启封、内收文登记、分办、摘编;第二阶段,办理收文,具体包括:拟办、批办、承办、注办;第三阶段,组织传阅与催办查办;第四阶段,处置办毕公文,包括:立卷归档、清退、暂存、销毁等。

  二、公文的接收

  “收文办理指对收到公文的办理过程,包括签收、登记、审核、拟办、批办、承办、催办等程序。”(《办法》)

  三、公文的分送

  文秘人员对文件进行分类筛选后,根据一定的要求分送到各有关部门阅知、承办。分送的依据是:文件的性质、紧急程度、秘密等级,内容所涉及的职责范围等。

  四、公文的拟办和批办

  拟办,拟办是文秘部门对来文的处理办法提出的初步意见,以供有关单位和领导在批办时斟酌考虑。

  批办,机关领导人或部门负责人对拟办公文做出批示意见。

  五、公文的承办和催办

  (一)承办

  承办单位按领导人的批办意见进行具体的办理,承办是收文办理中的核心部分,程序中的关键性环节,它关系到文件内容的落实和问题的解决。

  承办的方式可采取:电话答复、复印批件、制发文件、召开会议及进行面谈等。

  (二)催办

  “送负责人批示或者交有关部门办理的公文,文秘部门要负责催办”。(《办法》)催办是对文件承办工作的督促、检查,以加速文件的转运,避免公文积压,提高工作效率。

  第三节 发文处理程序与方法

  一、发文处理的一般过程

  发文处理的一般程序过程同样由四个阶段组成:第一阶段,文稿的形成,具体包括:拟稿、会商、核稿、签发;第二阶段,公文的制作,具体包括:注发、缮印、用印或签署;第三阶段,公文的对外传递,包括分装、发出等环节;第四阶段,处置办毕公文,包括:立卷归档、暂存、销毁等环节。

  二、公文的草拟、审核、签发和复核

  (一) 草拟

  1.公文撰写

  拟稿撰写公文是形成公文的第一步,公文内容质量的高低直接关系到公文处理的效率。草拟公文应当做到内容准确无误,符合公文文体要求,格式正确。

  2.会签

  如果公文事项涉及到其他部门的职权范围,不得擅自按照自己意见行文,主办部门应当主动与有关部门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方可行文。进行会签有利于维护公文的合法性、可行性,以便发文后各单位相互配合,共同做好有关工作。

  会签由发文机关主持,并注意会签的对象是否齐全,可以采取专访、发函以及召集会议等多种方式会签。

  (二)审核

  公文送负责人签发前,应当由办公厅(室)进行审核,对文稿的内容、形式进行把关,以提高公文的质量,确保送领导人签发的文件符合规范。

  (三)签发

  本机关领导人在审核过的文稿上签字,签发人只能对自己职权范围的公文签发,不能越权签发。

  (四)复核

  公文正式印制前,文秘部门应当对领导人签发后的公文进行最后一次把关检查。

  公文发文办理拟稿、审核、签发、复核这四道程序,是相互联系、缺一不可的,拟稿是公文质量的基础,审核是办公室(厅)对公文内容的严格把关,签发是领导对公文全面把关,复核是文秘部门对公文形式的最后把关,经过这四个规范化程序,才能确保公文的高质量。

  五、公文的制作和发出

  文稿经领导签发和文秘部门复核以后即送印制,发文办理进入制发阶段,通过缮印、校对、用印、登记几道程序文件才能正式发出。缮印、校对、用印、登记等工作,也是公文处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一工作直接关系到发文办理工作的速度和准确性。

  第四节 办毕公文的处理

  一、公文的立卷

  (一)公文立卷的程序

  机关的立卷工作一般分为四个阶段:

  1.准备阶段

  编制归卷类目录(立卷方案),将当年形成的文件材料,包括:上级机关的文件材料、本机关的文件材料、不相隶属机关的文件材料、下级机关的文件材料,按照归卷类目录进行存放和积累。

  2.平时归档(预立卷)

  将办理完毕的文件材料根据归卷类目录,分门别类地加以整理归类,及时归人相应的卷宗,使公文立卷工作日常化,为年终调整和组卷打好基础。

  3.调整和组卷

  在第二年初对前一年形成的文件,在平时归档的基础上根据立案的要求和方法,对文件加以调整,组合成案卷,拟写案卷标题,确定保管期限,标明卷内文件的起止日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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