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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常识:内蒙古公务员常识12月7日知识点

2013-09-18 02:59:19 字号: | | 【 打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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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章 物质世界的辩证图景

  第一节 物质世界的普遍联系和永恒发展

  一、物质世界的普遍联系

  (一)联系的客观性、普遍性

  世界上没有任何孤立存在的事物。整个物质世界就是以多种形式相互联系的整体。在具体事物内部,各种要素之间相互联系,构成该事物的整体特征。这就是联系的客观性、普遍性。普遍联系是事物固有的客观本性,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

  (二)联系的复杂性、多样性

  物质世界联系的普遍性,是通过具体的事物多种多样的具体联系表现的。

  联系的复杂性、多样性包括直接联系和间接联系、内部联系和外部联系、本质联系与非本质联系、必然联系与偶然联系等等。不同的联系对事物产生不同的影响和作用。

  所谓规律,就是事物内在的、本质的、必然的联系,对事物的存在与发展起着主要的、决定性作用。而事物的外部的、非本质的、偶然的联系同样会对事物发生影响和作用。两者都不可忽视。

  二、物质世界的永恒发展

  事物是普遍联系的,又是永恒发展的。发展是指事物从低级到高级、从简单到复杂的运动变化过程。发展的实质是旧事物的死亡和新事物的产生。

  (一)事物的相互联系产生运动、变化和发展

  (二)发展是旧事物的灭亡和新事物的产生

  事物的普遍联系构成事物的永恒发展,所以任何事物都是作为过程而存在。整个世界就是“过程的集合体”。

  第二节 世界永恒发展的一般规律

  一、质量互变规律

  (一)质、量、度

  任何事物都具有质和量这两种规定性。质是一事物区别于它事物的内在规定性;量是事物存在和发展的规模、程度等外在的规定性。任何事物都具有一定的质和一定的量,是质和量的统一体。

  质是事物的内在规定性,是与事物直接同一的,一定的质就是一定的事物。量是事物的数量、规模、大小、程度等方面的外在规定性。度是质与量的统一,是保持事物质的规定的数量界限。度的这个特性,要求我们在实际生活和工作中,要善于把握“适度”的原则。

  (二)量变、质变和质量互变

  量变和质变既相互区别,又相互联系、相互转化的。一方面,量变是质变的前提和基础,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任何事物的变化总是从量变开始,当量变发展到突破原来事物的度,就会破坏事物质与量的统一,发生质变。另一方面,质变又为新的量变创造了条件。在事物的整个发展过程中,由量变转化为质变,并不是过程的结束。事物通过质变,产生新事物,

  又开始新的量变。事物的运动、变化、发展是永恒的,事物的量变、质变、新的量变也是永恒的。量变转化为质变,新质变又开始新的量变,是一切事物发展的基本规律。这就是事物质量互变的辩证图景,也就是唯物辩证法所揭示的事物变化发展的质量互变规律。

  (三)事物发展的渐进性和飞跃性

  事物的运动变化呈现出量变和质变两种状态。量变是事物连续的、渐进的变化。质变则是渐进过程的中断,是一种质态向另一种质态的飞跃。量变引起质变,质变又引起新的量变,循环往复以至无穷,构成事物无限多样的发展过程。事物发展是量变和质变的统一,也是渐进性和飞跃性的统一。在事物运动变化发展过程中,量变和质变是缺一不可的。量变为质变准备条件,质变则实现了发展。

  二、对立统一规律

  对立统一规律即事物的矛盾规律。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联系的基本内容和发展的动力,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

  (一)矛盾及其基本属性

  矛盾,即对立统一,是指客观事物内部或事物之间对立双方既互相依存又互相对立的关系。

  矛盾对立双方存在的这种既对立又统一的基本关系,是矛盾的两种属性,即同一性和斗争性。矛盾的同一性是指矛盾的互相依存、互相联结及互相转化的性质。矛盾的斗争性是指矛盾双方互相排斥、互相对立的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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